“候鸟,就是不论发生什么,只要到了季节,就会从一个地方迁徙到另一个地方。不远万里。”
说着,拇指在玻璃杯表面摩擦着,声音变得柔软。
“阿笙就是一只候鸟。不管我多任性,多刁蛮,多无理取闹,她都永远包容我,守在我身边。”
杜阿笙是霍眉欢的保镖,在腥风血雨的东南亚,包括刚回国的那几年,有一个身手了得的保镖是十分必要的。谁也不知道,两个人之间会产生那样的感情。
16岁,天真却无知的霍眉欢以为世界上最浓烈的感情,就是她对霍烟的感情。她把那种不能说的恩情理解为爱情。杜阿笙在一旁看着,默默无声。
17岁,霍烟跟第一任妻子定下婚约,霍眉欢喝了许多酒。醉意之下,她发狂地亲吻杜阿笙,次日醒来,她假装断片,什么都不记得。其实什么都记得。杜阿笙只是笑笑,仍然默默无声。
18岁,杜阿笙向她告白,送了她一条亲手做的手链,被霍眉欢扔到河里。杜阿笙心里难过,却也没怪她,自己跳进河里,捞了一整夜,把手链捡了回来。
19岁,她什么也想不明白,任凭自己的感情像电线那样杂乱,在生日那天,稀里糊涂跟杜阿笙滚了床单。
事后,她匆匆穿衣服离开,叮嘱杜阿笙:“这件事不能让姐姐知道。”
杜阿笙说好,便就真的什么都没说。
那之后,霍眉欢梳理不清自己的感情了。
她发现她对霍烟执着了十年的“喜欢”,好像并不是喜欢。反而,她越发沉溺在杜阿笙的身边。看她毫无怨言地保护自己。故意把衬衫弄乱跑到她面前,看她无奈又贴心地帮她把扣子扣好。
看她本不喜欢笑的脸上,因为她一个蹩脚的笑话,眉眼弯弯。
“我想出去玩玩,散散心,捋一下自己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