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倒男巫的三十二个制胜法宝》?”阿布拉克萨斯惊恐的声音从她头上传来,“你为什么在看这个?!”

阿布拉克萨斯被马尔福夫妇催婚催得厉害,他躲到自己的叔父家小住。没想到喝下午茶的时候,看到自家堂妹要迷倒男巫。

“我们要和Lord学,边吃饭边看书。”兰蒂捻着兰花指端着咖啡杯。

“我不是问你为什么在看书,而是问你为什么要看这个?!你上学年不是才甩了卢克伍德吗?现在又要找谁?”阿布拉克萨斯咬牙切齿,他还没有和任何一个姑娘谈上超过三个月的恋爱,兰蒂却前后有了三任男朋友,个个都能维持五个月的约会时长。

“我的桃花太烂了,总是遇到不怎么样的傻子。”兰蒂撇撇嘴,“昨天正好看到夫人在图书馆里,我就随便问她借了一本恋爱书籍。”

兰蒂又神秘兮兮地看了一眼自己堂兄:“据说,她在认识Lord前,就读过这本书,说不定就是靠这个把Lord搞定的。我读一读,应该也能搞定一个优质男巫。”

阿布拉克萨斯听着居然有那么点道理。

“我跟前还有一本它的姊妹篇,教男巫追女孩的,二十个加隆,我卖你。”兰蒂笑得很可爱。

阿布拉克萨斯立刻召唤出了一袋金子,换回了一本《迷倒女巫的十二个制胜法宝》。

“为什么迷倒男巫的有三十二个,迷倒女巫的只有十二个?”阿布拉克萨斯觉得很郁闷,他自然希望可以选择的策略多一些。

“男人好骗啊,随便一点儿小招数都能迷倒,”兰蒂吃完了早餐,满意地点着袋子里的金加隆,“女人很聪明的,不会被你们那些小伎俩骗到。我去学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