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
这两个字刚一落地,许思谋就抓住自己的饭袋,准备冲出去。
所谓饭袋,就是用毛巾绑住一个搪瓷碗。
吃饭的时候拎着它就走,平时也可以把它绑在自己的挎包上。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很多学生都会把自己的饭袋放在食堂。
可是慢慢的,这些学生突然就发现,自己放在食堂的搪瓷碗,经常在洗干净之后,再被其他人用一遍。
无奈之下,大家只好选择了随身携带。
作为一个年轻人,许思谋早饭消化的极快。
这也怨不得他,虽然早晨他一般都是要吃两个包子,可是他的肚子消化的太快了。
两个包子根本就经不起消化,还没下课就代谢光了。
教授前脚刚出教室门,许思谋后脚就第一个冲出了教室,不过当他向着食堂飞奔而去的时候,很快就发现,两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郭远归骑着自行车,后座上坐的是程旭远。
看到这副场景,惹得他一阵羡慕。
同时,也默默地掰着手指算了一下,再过两天,就轮到他骑着自行车带着程旭远去食堂了!
在学校里,有一辆自行车实在是太方便了!
可惜,别说他们寝室,就是他们班,也只有程旭远有一辆自行车。
好在程旭远也不吝啬,谁有急事都可以用。
而且,在吃饭的时候,更是给他们几个排了班,每人一天跟着他去食堂。
看着两个人越来越远的身影,许思谋心中一阵感慨:有钱真好啊!
班里的同学,二十多岁以上的,大多数都有手表。
不到二十的他自然没有。
但是论起谁的手表最好,还是程旭远,崭新的上海全钢防震手表,听说要一百多块钱呢!
不过这个室友,并不怎么喜欢手表。
能不戴就不戴。
来到食堂,许思谋要了一大碗米饭,又要了一份肉片炒萝卜条,也就是了两毛钱。
端着茶缸子,他很快就找到了聚集在一起吃饭的郭远归和程旭远。
郭远归吃的是两个黄加白的馒头,一碗白菜炖粉条。而程旭远吃的同样是馒头,不过他的饭碗里,除了一份炒豆腐之外,还有一份红烧肉。
“思谋,快过来尝尝,这红烧肉很不错。”程旭远一点自己的菜碗道:“一吃满嘴油!”
如果说刚刚入学的时候,还有些拘束。
那么现在,接触的多了,许思谋对于程旭远的脾气也有一些了解。
这位程哥的口头禅是,什么都可以节省,但是绝对不能苦了自己的肚子。
所以他在吃的方面,绝对是舍得钱。
啥好吃那就吃啥,按照他的说法,他现在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有钱就,掉了白搭。
大家聚在一起吃饭,不论他买了啥菜,都是大家一起吃。
“旭远,你说的不错,这得多吃两块。”夹了块红烧肉吃了一口,许思谋一边塞嘴里,一边感慨。
他也想吃红烧肉,只是这红烧肉一份需要三毛钱,他有点吃不起。
程旭远笑道:“你还在长身体,多吃几块。”
郭远归一边吃黄加白的馒头,一边谈着今天老师讲的知识,就在这时,就听有人怒声道:“徐凌云的《渴望》,太让人太失望了!”
“他居然让刘惠芳嫁给了王沪生!”
“王沪生那种男人,有什么好的。”
“他这写的,纯粹就是睁眼瞎!”
听到这话,郭远归的目光就看向了程旭远。
许思谋也看向了程旭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