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周家儿媳妇,在这种农忙季节,肯定要请假回来帮忙,把后勤给搞好。
桌子上,已经摆了不少菜肴。
不仅杀了鸡,还宰了兔子,伙食非常的丰盛。
“哥,你辛苦了!”李岚迎上来,有些心疼的说道。
因为在她眼中,周春明满身都是汗,衣服也脏得不行,鞋子都沾满了泥巴,瞧着就劳累了一整天。
这多少有点不合适了。
因为李岚很清楚,家里的资产已经奔着两百万去了。
既然成了周百万,这种脏活累活,实在没必要亲自上阵。
“没啥,适当的干点活儿,对身体有好处。”周春明嘿嘿一笑,“从明年开始,我买一台机械收割机,十来分钟收割一亩地,那就太简单了。”
李岚嗯了一声。
小主,
反正家里不差钱,搞农业机械化也没啥。
哪怕自家闲置着,也可以出租给需要的乡亲。
其实,她并不清楚,周春明执意要干农活的原因。
在上一世,周春明认识的一位供货商,年纪已经七十多了,身家早已过亿,在大城市里住着,因为常年的应酬,压力也大,又是高血压,又是糖尿病。
后来,这位老者索性离开城市,到山清水秀的小山村养老,每天自己挑水种菜,出一身汗,身体好多了。原先每天得吃两颗药降血压,坚持劳动以后,吃半粒药就行。
从这个经验来看,适度的劳动,其实对身体有益。
无论金钱多少,地位有多高,到了最后,还是要讲究一个健康。
周春明先是洗澡换衣服,然后坐下来吃饭。
此时,赵信才和辛志勇,也换好衣服过来。
大家吃吃喝喝,聊得很愉快,一天的辛劳不翼而飞。
“老板,志勇老弟刚从高中毕业,我想让他来咱们店里帮忙。”赵信才试探道。
周春明瞟了一眼辛志勇,后者显得有些忐忑。
实际上,辛家三兄弟他都认识,而且这三位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塑出来的,都是黑铁塔般的壮汉。
辛志勇虽然还没到二十岁,可也一身肌肉疙瘩,据说得了大哥的指点,也在暗地里练拳脚。
“欢迎啊!”周春明嘿嘿一笑,“六叔对我很照顾,志强和志刚也在我这里领工资,志勇你也一起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