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比谢克终于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了意义。
他捧着手里的灯,看着那一点豆大的即使在幽深的海底也不会熄灭的火焰,心情无比激动。
这是他从马山的胸腔里取出来的。
马山被狂风吹出去很远,又受到深渊之火的反噬,身上的衣服都烧没了,人也昏迷过去。
阿比谢克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确定马山昏迷不醒,才偷偷靠近,先偷了火云枪,然后用枪尖划开了马山的胸膛。
原本他只想取走那根黑色的肋骨,可是当他把肋骨取出来后,就看见了在马山胸腔里跳动的奇异的火焰。
他取出来,竟然是一盏灯。
阿比谢克不知道这是什么,但他知道自己捡到宝贝了。这绝对是世界上最稀有的珍宝!
火云枪己经是极品宝物,但这盏灯显然比火云枪要珍贵许多许多。
阿比谢克也终于明白马山为什么能掌握深渊之火了,因为这盏灯的灯芯上燃烧着的,正是最纯粹的深渊之火,里面凝聚的是最纯粹的烛龙之精,比伟伦德拉自娘胎里带来的还要精华。
至于阿比谢克自己体内那一点残精,简首不值一提。
阿比谢克兴奋极了。
他恨不得马上把自己的心挖出来,把这盏灯装进去。
“哈哈哈哈!”阿比谢克大笑着,“少爷啊少爷,你说你是天命之子,是圣人转世,就连大王和夫人也都这么认为。可惜啊,你们都错了!看看吧,我才是天命之子!我才是圣人啊!”
可是接下来,阿比谢克又开始犹豫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用这盏灯,总不至于真的把心挖出来,再把灯装进去吧?
现在唯一知道这盏灯的用法的,除了死去的马山,就只有那位神秘的天邪了。
可是阿比谢克知道,一旦把灯给了天邪,这盏灯就再也不可能属于他了。
他决定把灯藏起来,然后只献上马山的肋骨。反正天邪也只想要马山的肋骨,应该是不知道马山身上还有这样一盏灯。
天邪在水晶宫,以阿比谢克的实力是去不了水晶宫的,不过他和天邪之间有一种秘密的会见方式,因为天邪需要借用他的身体来驾驭女人,以获取人身阴元。
所以阿比谢克去了卡拉公主的住处——翠云山庄。
原本他想等卡拉公主回来,再请天邪上身,和公主交欢一回。毕竟那日的美妙感觉至今让他回味。
但大海的动荡让他感觉到了不妙,天生警惕的性格让阿比谢克决定离开翠云山庄,去了另一个地方。
那是一座小岛,是他在大西洋城多年经营的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财富和权力建立起来的天堂,上面有许多他搜罗来的美女,有些甚至还没有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