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不能红着眼?
是否还要红着脸。
沈钰瞧着苏晴写在纸上的歌词,好吧,虽然说沈钰没听过周煜文唱这首歌,但是只是单单看到歌词,便觉得这是一首非常好听的歌,她突然对这首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首歌,周煜文到底是怎么唱的呢?
要知道,这首歌的作词可是天才词人林夕做的,而且还特地为王菲做的!
而很不巧,沈钰最喜欢的就是王菲。
所以看到这首词,沈钰是真的好奇:“这真是周煜文写的么?”
“那当然,不是周煜文写的,难道是我写的么?”苏晴有些小得意,反正这首歌现在还没出来,试想一下,如果自己咬定周煜文写给自己的,那岂不是要把郑妍妍气死?
更重要的是,如果周煜文真把这首歌唱出来。
那周煜文就会成为当之无愧的才子,而自己也是所谓的‘贤妻’!
这样的名头,可是自己帮周煜文争到的。
更重要的,苏晴已经想到郑妍妍听这首歌的表情了没错,这就是周煜文写的歌!
“你能不能稍微哼两句给我听听?”沈钰是真的对这首歌产生了兴趣。
“我,”苏晴怎么可能哼的出来。
她说,我唱歌不好听。
“你这么想听就让周煜文给你唱,相信我,沈钰这首歌绝对好听!”苏晴觉得,沈钰是一个契机。
沈钰说,周煜文都不愿意给你唱,怎么可能给我唱呢。
“你要是真喜欢这首,倒不如真正的学点音乐,把这首歌唱出来。”沈钰说。
苏晴不由眼前一亮,对啊!
如果,在接下来的晚会上,自己当着众人的面,说,接下来,我唱的这首歌,是我的初恋写给我的。
曾经,因为的错误,把这首歌弄丢了。
如今,我唱这首歌,只希望他能够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们要互相怀念?
我们要藕断丝连?
苏晴的思路一下子被打开了,如果真是这样,周煜文不是感动死了?
然后郑妍妍会被气死吧!?
苏晴一下子抱住了沈钰,开心的说道:“沈钰,你真是我的好朋友!太谢谢你了!”
说完,苏晴跑了。
“嗳,你还要去主持呢!”
“不去了,伱让其他人主持吧!”苏晴开心的朝着沈钰摆手。
苏晴是三分钟热度,她只是想着希望用这首歌去挽回周煜文,但是说真的,五音不全的人想去完整的唱一首歌,是真的很困难的,因为她根本就找不到调子,她自己觉得,自己在调子上,但是在其他人看来,却犹如鸭子叫一般。
真不知道,苏晴能不能坚持下来。
刚才的事情,苏晴和郑妍妍在舞台上虽然只是说悄悄话,但是两人之间的不对劲还是会被有心的观众发现。
明眼人都知道,两个女孩不对付。
而因为苏晴前面做的那些骚操作,有某些同学是知道的,这样一传播,搞得不少人都知道了,心中好奇,这个周煜文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当周煜文出来的时候,其他人看向周煜文的目光多少有些意味深长,有羡慕,有嫉妒,这论坛上评了各大校花的时候,有人说,周煜文算是第一校草了,毕竟两大校花为了他差点在舞台上吵起来。
周煜文从后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第一个人是陶甜。
“哟,男神。”陶甜的称谓有些打趣。
周煜文冲着陶甜翻白眼:“学姐你也取笑我?”
“我哪敢取笑你呀,你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你还来不及呢!”
陶甜笑吟吟的。
周煜文瞧着陶甜的模样,真好。
在一群青涩的大学生中,陶甜的发育是最好的,穿了一件暗金色的吊带长裙,她的身材,该凸的凸,该细的细。
雪白的香肩与鹅颈,曼妙的小蛮腰。
在这光线不明不暗的地方,是恰到好处的。
周煜文没别的和陶甜聊的,就问陶甜今天兼职有什么突发情况。
“没有啊,我给你发信息是不是没看?”陶甜的言语中有一些幽怨。
好吧,陶甜在兼职结束的时候给周煜文分享了好多事情。
可惜周煜文一個没看。
从青花瓷旗袍,到换下常服。
甚至连自己的裸色高跟鞋,都要拍张照片给周煜文看。
周煜文是嫌太烦了,就开免打扰,却没想到陶甜在分享生活的时候把兼职也分享给了周煜文。
周煜文叫了一声抱歉,说,今天太忙了,就忘了。
“你有什么好忙的,忙着陪女朋友?”
“那倒不是,和刘硕把学校的快递站包下来了。”周煜文站在礼堂的后方,接近廊道的地方,就和陶甜聊了起来。
这边远离舞台,也算安静。
“你把快递站包下来了?”陶甜一脸崇拜,这点小事当然用不得崇拜,尤其是陶甜这样的女孩。
可是一般男生如果和陶甜相处的确会喜欢上陶甜这样的,毕竟,谁不想有个小迷妹呢?
周煜文说:“和刘硕一起承包的,”
“少来,别骗我了,那个刘硕,就是你的小迷弟。”陶甜撅着小嘴责怪道。
周煜文轻笑:“我有什么小迷弟啊,我本身就是个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