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几十本书写封皮不到一百字,厉景将空白册子按顺序在桌上铺开放好:“马上就能知道了。”
“这东西名叫【You're an open book to me】,是我看美剧时突然产生的想法。这句话的本意是用来形容一个人容易被看透,但直译过来就把人和书画等号——如果用几十万字写出一个人的人生经历,肯定能让我了解他。”
景滢一边说着,一边控着血液和浓墨混合均匀,将大团暗红色的墨汁洒在每一本书上,发动了工匠能力。
就像被海绵吸干的水,墨汁没留下一点痕迹的消失了,景滢随手翻开第一本,一行行文字正浮现在书页上。
“桑涅恩,你看书的你速度有多快?”
“扫描模式开启,统计中。”
“预计收录字数——六十八万字,耗时——二百八十秒。是否现在开始收录信息?”
“按顺序开始,不要上传到梦网,只要你自己知道内容就行了。”景滢精神一振,眼看桑涅恩以手指出现残影的速度翻完了第一本,立刻拿来自己读了起来。
没人比宫玉成更想知道自传里写了什么。但只是看了前几页,宫玉成的脸色就难看了起来。
自传以第三人称为主,在每一册的开头都有一片以宫隋口吻写成的自序。不到一千字的短文中,大半都在说宫隋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自豪。
在宫隋眼里,异人就是低普通人一等的怪物,连人都算不上,能为了“更高尚的目的而死”是异人的荣幸。
“只是纯粹的立场不同么……这种信念坚定的人还挺值得敬佩的。”景滢笑的毫无温度,“只要当成敌人处理就行了吧?”
厉景赞许的点点头:“你知道枷锁以前是干什么的吗?”
普雷厄之眼立刻给出了答案,但景滢配合的表示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