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帮我看着她,吃的喝的用的之前都买来了,你看着给她用,我还有事,回头再来接她,”崔启说着,就离开了丁梅的出租屋。
他在路口的二手手机店买了台旧手机,又买了张只能收发信息不能打电话的手机卡,多给了老板一百块,老板就胡乱给他登记了一个名字。
刚出二手手机店的门口,他就颤抖着手给江康临发了一条手机短信。
[江大老板,你的小女儿在我手上,准备好一千万,明天我会给你地点来赎人,记住,不能报警,否则你就再也见不到你的小女儿了!]
短信发送成功,崔启立即去了城中村的公厕,把刚买的手机卡扔进了蹲便器,然后把手机摔碎后扔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崔启扔了手机,又走进了一间二手手机店,再次购买了手机卡和旧手机,然后就在城中村里漫无目的地乱窜,最后因为过于激奋,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走进了一间地下酒吧。
在阴暗的环境中,听着重金属音乐,那阵阵激昂的鼓声像是敲在崔启的心脏之上。
他握着酒杯的手慢慢地开始颤抖了起来,双膝莫名地开始发软,但身体的某处却又异常激奋,令他全身的血液像在沸腾着。
“咚”地一声,邻桌的客人不知道为什么吵了起来,正在扭打的俩人撞倒了崔启面前的小桌子。
崔启猛地站了起来,握紧拳头就挥了出去。
他现在全身上下都像有火在燃烧着,他觉得他要做点什么,才能压下心头的激昂!
很快他就要有一千万了,有了钱,他就能当人上人,他就能为所欲为,他就能把那些曾经看不起他的人都踩在脚底下。
至于被他带出来的小女孩,呵,谁叫她爸是首富,谁叫她爸不让他进公司上班,谁叫她爸欠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