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页被秦向暖快速翻着, 直到视线定格在扉页上的名字时,她的目光暗了暗,脑中不禁回想起谭薇晓说的话:
他说他有喜欢的人,一个不喜欢他的人。
“周熠远”三个字,工整匀称。都说见字如见人,周熠远高中时的字,却和他那时活泼开朗, 洒脱张扬的性格完全相反。
反而和现在的成熟稳重很适配。
也不知道周熠远现在的字体,是不是和以前一样?
陈程霞向来有问高三毕业生要几本课本的习惯, 用来鼓励和激励她的下一届准高三学生。
秦向暖当时正好去找陈程霞,结果扑了个空,临走在她桌子上发现了写着周熠远名字的书,见四下无人便将那本书偷偷藏在衣服里带走。
为了不让陈程霞发现,秦向暖就把它放在电脑后面的位置,还拿了好几本书压着。
她偷偷守护着自己暗恋的秘密,自以为隐藏完好不曾被人窥探,可最后却败给命运的安排。
现在回过头看,她真觉得自己傻得够呛。
秦向暖苦笑着准备把书塞进原处,书中突然掉出一抹泛白的粉色。
秦向暖只觉那颜色有点眼熟,还不等她思考为什么眼熟,手比脑子快一步,已经将那封信封拿到眼前。
脑中像是有一根无形的线,随着信封再次拉闸,记忆如洪水般喷涌而出。
正是秦向暖在梦里梦到的,突然着火的那封情书!
现实里是有这么一封情书,但没有被火烧,而是被水湿了。
当年被熊默一打湿后,它就变成软踏踏的一张废纸,但秦向暖却没有扔掉,而是晾干后夹在书里保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