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国阳小声问道:“战术要求不是把球给阿甘吗?你在说什么,杰克。”
拉姆齐给了甘国阳一个白眼,接着他和鲍比-贝尔曼一起解释了两减一增的用意。
减少快攻,意思是除非有绝对把握的快攻反击机会,否则就不发动快速反击,而是转为阵地战。
80年代一场比赛,快速反击的次数可能在15到20次左右,有些对手实力差,或者面对掘金,快速反击能到20次以上。
杰克-拉姆齐曾经判断,如果一场比赛你能顺利的打30次以上快攻,这场赢球的概率会非常大。
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快攻在NBA比赛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高得分效率的保证。
拉姆齐一直是快攻的坚定支持者,以在场边大喊“跑跑跑”而著称。
但在80年代末期,随着防守一步步加强,身体对抗越来越出色,快攻的成功率在下滑。
反倒是阵地战,当你有阿甘这样的单打高手时,效率不会比快攻差多少,而且杀伤力还强。
所以他要求将一场比赛的快攻次数,降到10次左右。
第二条,减少传球。
除非队友有非常好的机会,或者战术安排了某人持球攻击,持球人要减少无意义的、防御性的传球,要自己持球发动攻击。
曾经篮球场上,进攻中传球、倒手非常多,而且传球越多,越能体现一个球队的团队性。
但随着球员身体素质增强,高大强壮的NBA球员让球场空间越来越狭小。
传球越多,意味着失误的几率越大。
一个失误造成的伤害,甚至高过一个进球的收益。
拉姆齐曾经非常鼓励球员传球,开拓者一直有着联盟最好的阵地战传球体系,出色的高位中锋策应体系。
但是鲍比-贝尔曼的数据统计显示,并不是传球越多越好。
因为NBA不统计传球次数,所以他收集了很多比赛录像进行抽样统计。
他和小斯波(他留在波特兰读大学)一道,用肉眼统计比赛回合中的传球次数,并将这些传球进行分类。
哪些是进攻性传球,能威胁到对手的防守,哪些是防御性传球,为了防止失误,或者自己打不动了给队友,哪些是无意义的倒手。
这条要求就是减少防御性传球,杜绝无意义的倒手。
球员们在场上要更有创造力,更加敢于发挥自己的进攻天赋,做到每个点都有威胁——开拓者的球员有这样的才华。
至于第三点增加三分,属于联盟的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