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站在仓库中间,手持两把匕首,跟一窝蜂冲向自己的人奋力激战。
只见那两把雪亮的匕首,在昏黄的烛光中闪着光芒,如同两道亮光在空气中飞舞。
匕首带着风声,时刻跟对方的砍刀和钢管碰撞,叮叮当当响得很清脆,像在演奏一首欢快的乐曲。
大力尽量用匕首抵挡对方的武器,靠飞脚踢踹对方。
当然了,他并非心慈手软之人,该刺的时候就刺,该割的时候就割,不一会儿就干倒了好几个。
有的还被匕首刺中要害或者抹了脖子,立马投胎重新做人。
七八十个人围着一个人攻击,又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场面可想而知。
站在外围的那些人连大力的身体都接近不了,只能抡着武器瞎比划,一不小心还打了自己的人。
这样一来,虽然对方有七八十人,真正跟大力对抗的也就二三十个。
其他人都守在外围要么干着急,要么装模作样。
赖波仔的确是个练家子,功夫比这些小弟要强很多。
但也算不上高手,像他这种功夫的人,重力组织里面有很多,像阿七、阿电那样的就能拿下他。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不敢跟王大力单挑,带着小弟们一拥而上。
赖波仔的身边也有几个还算不错的,但在大力看来,也不过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要不是因为人多,大力有把握一分钟之内全部放倒他的。
这种情况下,大力只能把主要精力集中在赖波仔和他身边那几个能打的人身上,部分精力用来对付其他连土鸡瓦狗都不如的那些人。
一时间,他打得酣畅淋漓,感觉好久没这么过瘾了。
在大温那段日子里,打斗的事也经常发生,但狗日的大温人不讲武德,喜欢用火器。
火器一上场,再高的拳脚功夫都没啥卵用了,动作再快也快不过花生米,再硬也硬不过子弹头,人家还能远距离搞死你。
现在好了,七八十人没一个有火器,也不知是他赖波仔混得不行,还是不想把动静搞得太大。
一两分钟过后,这群家伙都尝试到了大力的厉害,有些已经光荣受伤或者嗝屁。
这些王八蛋平时欺负的都是普通老百姓或者毫无反抗能力的商人,哪里对付过这么厉害的武林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