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江旭会错了意,他以为夜星宇跟自己一样,是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子弟,不用工作赚钱,只需要吃喝玩乐就行了。
从本质上来说,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赚钱的目的是为了不工作,既然不愁钱花,谁还会去工作啊?
夜星宇泡好茶,放到客厅茶几上,让江旭想喝自己倒,然后就去厨房的冰箱里取了一些牛奶和火腿肠之类的,给小猫喂食。
等他回到客厅时,江旭竟然就倒在沙发上呼呼睡着了。
夜星宇也没去管他,自己跑到后院去练拳,拳风呼呼炸响,力量感十足。
林善雅在二楼阳台上看见了,不会再以为这是花拳绣腿,便认真看了下去,久而久之,反倒还会被举手投足之间的力量感和韵律感所吸引,越来越移不开眼,慢慢沉醉其中。
就这样,夜星宇在楼下心无旁骛地练拳,林善雅在楼上如痴如醉地看拳,足足一个小时。
等到夜星宇停步收势,林善雅才回过神来,不由在心中暗骂自己:我是傻了吗?练个拳有什么好看的?浪费我时间!
客厅中,江旭一觉睡到下午五点过才醒,他是在菜香味的诱惑下清醒过来的,睁眼一看,就见到夜星宇正在厨房里忙活着,那一阵阵诱人的香味,正是从厨房里传来。
因为今天是周末,林善雅和江旭都在,所以夜星宇就提早一些开始准备晚餐。
“哇~~!姐夫,你做的什么菜?闻着好香呀!”江旭一骨碌从沙发上跳起来,一边叫嚷着,一边冲进了厨房。
夜星宇随口答道:“随便炒了几个家常小菜,你现在上楼去,叫你姐下来吃饭,我这边差不多就快弄好了。”
桌子上已经炒好了三个菜,辣椒小炒肉,蒜蓉炒青菜,糖醋排骨,的确都是一些很常见的家常菜,但那鲜艳欲滴的色泽,那浓郁诱人的香气,都深深地勾动着江旭的味觉神经,肚子里的馋虫翻滚蠕动,嘴里答应着,脚下却没动,趁着夜星宇没注意,直接用手指捏起一块热腾腾的排骨,吹了两口气便塞起嘴里。
“好吃!”江旭忍不住发出赞叹,嘴里还在嚼着,又准备用手再去拿一块排骨,却被夜星宇转过头来看了一眼,锐利的眼神顿时令江旭打了一个寒颤,心中陡然一惊,想起自己的任务,便讪讪地退出厨房,上楼叫人去了。
林善雅在家务和厨艺方面并不擅长,对此也没有钻研,来到离城以后,基本都是在餐厅里面吃,自己很少做,原本打算到六点钟就招呼夜星宇和江旭去外面吃,哪知道才五点半,江旭就风风火火地跑上楼来拍响了她的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