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膏梁纨袴

“慕公子,走一个!”

酒肆内,头戴紫金冠,玉骨折扇轻摇,谈六举起酒樽,“小弟敬你。”

这位谈六郎,是云都臭名昭著的膏粱纨绔,玩鹰斗犬,风流狎妓,一掷千金,他有个近乎扭曲的恶趣味,把奴仆丢入野兽的笼子,看野兽撕碎仆人一口一口吃掉。

他身后还站着个粉面白嫩的小书童,倒酒伺候。这是谈六另一个恶趣味。

历史上书童这种职业,从来都不是单纯的陪读,还要替少爷们解决生理需求。

大部分的清贵世家,都觉得子嗣在丫鬟堆里厮混,会沾染脂粉气,会消磨意志、败坏名声,相比之下,眉清目秀的书童就要好得多,不仅可以督促读书,还可以干一些体力活,或者被干。

慕风很是拘谨,尤其是在听到眼前这位世家少爷自称“小弟”的时候,更是惊得瞪圆了眼睛:“不敢当不敢当,谈兄折煞在下了。”

谈家是勋贵侯爵,家主担任三品的中书侍郎,中书省的大官儿!还娶了离公和大长公主的嫡长女。

眼前这位谈六郎,正是谈侯爷的堂弟。

他慕风是什么?

肃卿伯的废物点心儿子,无半点职位头衔,干啥啥不行,读医书考公落榜,父亲给了他本钱做生意,他一通折腾开了家紫珍斋卖珠宝首饰,赔得血本无归。

“您可是当今长公主的弟弟,摄政王的小舅子。”谈六咧嘴嘿嘿一笑,十分豪爽地揽住了慕风的肩膀,“真论起来,还是小弟高攀了慕兄您。您肯赏脸来陪小弟吃酒,是小弟的造化!”

慕风被这么一通吹捧,整个人都轻飘飘的了,赶忙拱手:“谈兄弟谬赞了,长公主殿下血统何其尊贵,在下说到底只是商人之子,哪里敢不自量力地跟皇家攀亲戚。”

他何曾被这般看得起?

就连父亲都嫌弃他不中用,整日没个好脸色,他在肃卿伯府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如履薄冰。

“如何攀不得?”

谈六滋溜了一口小酒,恭维道,“慕世兄与长公主,姐弟情深,从小一起长大。这养恩和生恩是一样的,长公主如今富可敌国、权倾朝野,迟早会提携慕世兄。”

称呼从“慕兄”变成了距离更亲近的“慕世兄”。

只有同阶层、同一辈,双方世家关系很好有来往的,才会用这个尊称。

慕风心中欢喜,跟谈六推杯换盏间,聊得很是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