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四十一章 智珠在握郑侯爷

魔临 纯洁滴小龙 3744 字 2个月前

冉岷的声嘶力竭,

将巡城司士卒内心的怒火一下子引燃;

燕人这些年南征北战,四顾之下,近乎没有一个没被自己击败过的对手,这种膨胀起来的自信,可不仅仅局限于民间;

其实,

真正的眼高于顶,真正的老子天下第一情结最严重的地方,其实就在军中,就在这群丘八之中。

他们亲历过赫连家、闻人家,也就是晋人引以为傲的三晋骑士被自家镇北军靖南军打得溃不成军,他们亲历过兵锋抵近上京城下乾人的无助和彷徨,他们亲历过野人千里逃奔尸横遍野,也见过望江江畔,楚人宛若一头头猪猡一般血染江面。

这是一群骄兵,

如果是在燕地,他们或许会收着点,但这里是颖都,是晋人居多的地方,手下败将,哭喊着等着自己来从野人手中救出来的王府,

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一时间,

弓弩上弦,

甲士抽刀,

有两个校尉直接开口喊道:

“直娘贼,俺们亲眼见着刺客进的王府,不交出刺客,就血洗王府!”

“血洗王府!”

“血洗王府!”

赵文化脸色一阵青一阵白,他追随司徒雷半生,见证过大成国最辉煌的时候;

原本,他以为前些日子王府护卫被抓走处决,已经是最大的耳光了,谁成想,今日的这一幕,才是真正地将王府最后一丝颜面都丢入了粪坑之中!

连血洗王府的口号都喊出来,

那王府,

那司徒家,

以后又算得了什么?

说来很可笑,

王府之所以在背地里依旧还有很多势力,还有不少追随者,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燕人看重王府,燕人想用成亲王府来安抚颖都,安抚晋地;

因为燕人看重,所以王府才能显得更值钱;

而一旦燕人明火执仗地主动去践踏王府的尊严,王府背后的势力们? 估计不是同仇敌忾? 而是会觉得,这座王府? 似乎也就那样子了? 而后,分崩离析。

“诸位? 先前确实有一名刺客进入王府,却已被杂家击退了? 现在人已经不在王府。”

赵文化只能开口解释道。

“哈哈哈? 你当俺们是三岁稚童么?”

“糊弄鬼呢!”

这会儿,王府内的仆役家丁们也都赶了出来,他们手里也拿着刀枪,其实? 他们身手还是不错的? 但在此时,气势上明显颓了下去。

这就是王府坐视护卫被带走杀掉的后遗症了,给你卖命可以,但你动不动就卖队友,那谁还愿意给你卖命?

人心一散? 队伍就不好带了。

赵文化的脸部肌肉抽了抽,他当然知道自己先前的解释可能会起到不好的效果? 在这些已经被愤怒近乎冲昏了头的丘八眼里,根本就是欲盖弥彰。

但赵文化毕竟也是久经事情的? 刺客刚走,巡城司甲士们就怒吼着冲到王府门口? 还抬着那个都尉。

要是到现在赵文化还看不出来这是一个局? 那他真的就是白挨刀了当年胯下的那一刀!

可问题是? 既然知道是被人设计了,自己还和那个刺客交过手,你要直接说“没见过刺客”“子虚乌有”,

这固然是看似最恰当的应对处理,

可设计这场局的幕后人没想到?

一旦你矢口否认,很可能马上就会有打脸的证据出现,到时候那就真的是黄泥落裤裆了!

“兄弟们,杀进去,为嫂子报仇!”

“住手!”

就在这时,骑着马的许文祖出现了,他没穿官袍,而是一件白色的内衫,显现出其是刚从床上得知消息赶来的样子。

“这是在干什么,成何体统,成何体统!”

许文祖怒斥道。

这时,

先前带头的校尉马上走了过来,在马前跪下:

“太守大人,好叫您知道,俺们都尉家今日遭了刺客,嫂嫂为了保护俺们都尉被刺客刺死了,幸好俺们一伙兄弟及时赶到,惊退了刺客,然后一路追着刺客到王府里。

俺们是眼睁睁的瞧着刺客翻入了王府的院墙!

大人,

兄弟们都是为大燕流过血,负过伤的,就是进了这巡城司,兄弟们也是三日一操练,从未懈怠过,都尉也常常对俺们说,绝对不能荒废了功夫,消磨了血性,日后要是陛下有诏,俺们巡城司兄弟还得披挂上马,继续为大燕厮杀!

就是在这颖都城内,

俺们平日里办案拿人,说实话,也没少得罪人,俺们都尉也是出了名的铁面都尉。

都尉对俺们说,俺们是燕人,燕人就在打起燕人的脊梁,替陛下,替朝廷,将这疆土给守好喽!”

说到这里时,

这名校尉已然泣不成声,

偌大的汉子,竟然擦起了眼泪。

“都尉是为了给大人您办差,才得罪了王府,招致王府报复,大人,您可得为俺们都尉做主啊!”

……

“这人口才不错。”陈大侠评价道。

郑凡瞥了陈大侠一眼,道:“对,你赶紧学学。”

陈大侠摇摇头。

剑圣的目光,则依旧还落在冉岷的身上。

“我不喜欢这个人。”

“我能理解。”郑凡说道,“但我,也不是很喜欢。”

“你喜欢用这种人。”

“那是以前,没什么选择余地,谁不希望自己麾下都是谦谦君子德才兼备?

呵呵,就是让我麾下都是陈大侠,我晚上睡觉也会乐得笑醒。”

陈大侠微微皱眉,问道:“这是在夸我?”

“对。”

“为什么要有‘就是’?”

“着重强调。”

剑圣开口道:“我以为你会因为这事,看重他,然后收下他。”

“他是许文祖的人,我怎么可能会和他抢?”

郑凡特意注意了一下剑圣的脸色,

继续道:

“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他想拼一把,那就看他以后的造化吧,再说了,许胖胖可不是省油的灯,他心里有数。”

“这是一条充满着野心的狼狗。”剑圣这般评价道。

“谁在喊我啊。”

这时,

楼梯口,苟莫离正好端着糕点走了上来。

郑凡伸手,拿了一块糕点,放入嘴里,道:

“本侯这儿已经有一条狼王了,这种狼狗,我还看不上呢。”

苟莫离马上露出微笑。

他善于捕捉任何微小的细节,

首先,

狼王,和狗很像,却不是狗。

从这句话里,可以看出来,自己这阵子的表现,已经在逐步得到平西侯的认可,自己现在,也在逐渐尝试性地学那些个先生们一样,将“主上”掺杂在“侯爷”的称呼里偶尔用用。

主上对自己锁链,正在越来越松,自己以后,就越来越有机会可以独当一面了。

剑圣看了看苟莫离,又看了看郑凡,

道:

“苟莫离和他,不一样,苟莫离可以忽悠自己的族人去送死,可以让自己最亲信的手下去为自己断后,但他,不会为了一点所谓的机会,就杀掉自己的女人。”

苟莫离将装着糕点的盘子送给很饿也很伤了的陈大侠,

举起手,

道:

“我想杀也杀不了,李良申和那个七叔,会把我脑壳捶爆。”

剑圣又看着郑凡道:

“你也是,你能狠下心来做很多事,你曾说过,田无镜不在乎什么世人不世人的,其实,你才是真的不在乎,有时候你看着民夫看着流民的眼神,给我的感觉,像是在看一幅水墨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