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7章 互联网的秘密

大时代之巅 荒野悲歌 1341 字 3个月前

别人家的App,都在考虑盈利,就是要“以高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产品”,要赚钱。

雅虎旗下的这些App就不一样了,根本不考虑赚钱,是在贴钱运营,是“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在推广产品”,是在赔本做生意!

赔本做生意的目的是什么?

其实就是倾销!

是通过无广告的赔本生意模式,来搞垮市面上的所有竞争对手。等竞争对手都死掉了,咨询类的就只剩下雅虎的全系产品了,形成了市场的垄断优势……这个时候,就可以加广告了。

就可以舒舒服服的赚钱了!

周不器认可道:“对,就是你刚才说的这第三点策略,其实就是数字化倾销。”

郑晓丽就很担心,“会受到限制吗?”

周不器笑哈哈的说:“不会,互联网是高科技,那些连智能手机都不怎么会用的政客和法官们,怎么能看得懂?过去十年看不懂,未来十年也一样看不懂。”

郑晓丽就松了口气,微笑道:“互联网是数字化的无形资产,App和用户之间的选择,其实是一场数字化虚拟交易。App提供的是服务,用户支付的不是钱,而是观看广告的时间。这是服务和时间的交易。”

周不器道:“对,在欧盟的时候,有几个委员提出过这样的质疑,被我给顶回去了。这种虚拟交易,很难从法律意义上定义为交易。连交易都不是,就不可能被定性为倾销了。可实际上,我们都明白,从逻辑和原理上来看,其实就是一回事。”

郑晓丽“嗯”了一声,“真就是一回事。”

“所以所谓的互联网商业创新,现在也就很清楚了。”周不器现在也都看明白了,“其实就跟传统行业的生意模式没什么区别。有人讲笑话,说是赚大钱的方式有很多,都在《刑法》上写得清清楚楚。做生意,最赚钱的方式是什么?”

郑晓丽深吸了一口气。

这个论点可有点生猛,让她不知道该怎么去接。

周不器道:“互联网的创新性竞争思维,无非就是披了一层互联网高科技的外衣!而现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对互联网的认识都不够清晰、对互联网虚拟生意的定性都缺乏准确的认识。这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法律漏洞。就像今年大热的区块链货币比特币。在美国,你做任何生意,只要赚了钱,都要交个人所得税,连涉毒涉黄的那些犯罪集团都不例外。嘿嘿,但有一个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