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花渐欲迷人眼。
这句诗,用来形容现在四妹的感受是最好不过的。
第一次走出村子,面对的大城市里的繁华,她既害怕又兴奋。
人满为患的地铁车厢,高楼林立的市中心,街道上车水马龙,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新颖和不知所措。
诚然,人的适应力是极强的。
四妹入学一个礼拜,就已经适应了城市的生活。
她虽然带着村里的质朴和木讷,但是一双心灵手巧的小手,帮着宿舍姐妹处理衣服漏洞,修补鞋子。
这样的人,很难不讨同宿舍的欢迎。
四妹是幸运的,同宿舍的人员对她都很友善,连带着,都将城市的思维带进了她的生活。
但家境的贫苦,导致四妹无法没有与同龄人太多的交流点。
一次偶然,四妹发现了学校的社团。
雕塑社!
与制蜡不同,雕塑社团是用石膏慢慢精雕细琢。虽然本源上的物质不同,但是却有些触类旁通的意味。
四妹抱着好奇的心态去试了试。
不想,这一试,便是惊为天人!
雕塑社的指导员都没见过上手这么快的学生,短短一天功夫就雕出了像模像样的人头雕像。
而四妹,也在大学生活里找到了第一个拥有共同语言的地方。
她很勤快,在社团里呆的时间比谁都长。
技艺自然是比谁都好。
指导员看在眼里,便给她报了市区的雕塑比赛。
有着家传的雕技加上本就不俗的天赋,四妹在这一次比赛中轻松脱颖而出。
也就是这次比赛,让四妹认识了改变人生的一个男人。
市长的儿子,李阳。
当天,李阳只不过是跟着父亲去给市雕塑比赛的冠军颁奖。他也没想到,能勇夺第一雕塑大奖的居然是个水灵灵的小姑娘。
四妹的样貌不说生的极美,但也算不差。
许是从小饮用灵河水的缘故,皮肤也白皙过人。
在富人的眼中,他们已经见过了太多长得漂亮的人。能入的了他们眼的,自然要是才貌双全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