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三十三章 黎明大公(十)【公司篇1】

1533、黎明大公(十)【公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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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把他们赶进地狱,就轮到地狱来吞噬我们!——《帝王录》,蛰伏篇,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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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黎明领的国有公司当中,规模最大的自然就是第四集团了。

第四集团在创立的时候,曾经是为了建造和销售母舰数据库里面的科技产品而存在的。在创立之初,那时候连第四文明都还只是一个小小的殖民地,所以第四集团大包大揽承担了第四文明所有的对外商业行为。而那时候的科学研究,则全都是唐骁直辖的科研部来进行。

而现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第四集团早已不是以前的样子,表面上开始朝着更加商业化的方向发展。但是在事实上,第四集团依然还是黎明领的商业体系当中最为核心的一环。

第四集团现在自己直接管理的产业已经少了很多,大部分都分了出去。而保留下来的产业,包括已经快落后的黄金尼斯造船厂,还有在北境星区跟星际银行业协会合作建造和收购的那些企业。

第四集团也有自己的产品线,主要就是《太阳帝国的原罪》当中贸易者紧急联盟的科技数据,包括科尔级战列巡洋舰、杜诺夫级战列巡洋舰、索瓦级航空母舰等等产品。

而且不仅仅局限于工业,第四集团在北境的投资还涉及到其它的各行各业,教育医疗旅游什么的,啥都有。

不过这些同样也是表面上的东西,在实际上,第四集团所拥有的产业堪称恐怖!

首先,第四集团拥有包括泰伦重工、联合矿业集团、希格拉航空航天集团、安布雷拉医药集团等等这些黎明领国有公司的股份,虽然股份大多已经被稀释到10%到20%左右,但依然是最大的股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