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酥酥立刻多拿了一些装起来,“马大夫,这是您的,尝尝我的手艺。”
“好,那我走了。”
马大夫不纠结,闻着就香,程酥酥有手艺懂吃喝。
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他还没见过几个农村人舍得放猪肉炒菜烙饼的,程酥酥就像是吃惯了好东西一样,做出的饭菜也让人食指大动。
马大夫骑着二八大杠,程酥酥露出羡慕的表情。
自行车要票还得一百多,相当于这个年代的小汽车了,很多家庭彩礼要是有辆解放牌自行车,那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户了。
再过几天多赚一点,她也要买自行车!
她正设想美好生活,忽然一只脏兮兮手朝着她伸过来。
对方一瘸一拐,头发乱糟糟,衣服上都沾着血。
“噢,等一下。”程酥酥掏出五毛钱放到他的手心,猫眼浮现可怜之色,“给你。”
那人很不领情,直接扔到地上,目光幽怨。
一般出苦力的扛一天大包不过几角钱,五毛钱足够买很多肉包子吃了,他还想怎么样?
程酥酥立刻冷了脸,捡起五毛钱,都是辛苦钱他还怪挑的,“既然不要,就别挡着我做生意。”
“程酥酥!”男人一字一顿,气急败坏,“你最在乎的程哥哥在你面前,你都没认出来吗?”
程酥酥美目瞪大,搜刮关于姓程的信息。
“程耀祖?你这么瘦了?你还敢叫自己哥哥,臭不要脸吧。”
程弦用手背用力抹掉脸上的灰和血迹。
“我是程弦,认出来了吗?”
“噢,是你!”
程酥酥这才发现这就是代替程母叫她回娘家的那个年轻男人,原主追到神魂颠倒的青梅竹马。
她知道她穿了书,却一直没有在乎书里关于程弦的描写,现在仔细想想也有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