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万紫见她这一路足足瘦了一个圈,吃不下也睡不着,心疼地抱着她,把她的脑袋摁在自己的肩膀上,“把我肩膀借给你,哭了舒服些。”

宋昭灵却猛地伸手推开她,急急忙忙起身从小溪上跃过去,再往前跑了四五步停在了一株树前。

树干上,赫然雕刻着一朵梅花。

她摩挲着这一朵完整的梅花,心里却也没有太高兴起来,纵然是完整的,但从树干和梅花痕迹的状况看,这一朵肯定是先于沈师兄和棍儿发现的那一朵。

有发现,但也等于没有发现。

她想了想,道:“滋滋,要不你们先下山,我在这山中再走走看,既留下了一个记号,想必前面还有。”

沈万紫拍了她脑壳一下,“想什么?我们是共同进退的,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

“但干粮不足了。”宋昭灵道。

“那就抓鱼,摘野果。”沈万紫安慰着她,“我估计王爷和张大壮也是这样活下来的。”

宋昭灵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就是他们在山上这么久,带的干粮肯定吃完了,如今这山上没有什么野果的,要活命只能是猎兔和山鸡。

这一路,也见不少这些活物。

西面山上的一处山腰,两个满脸胡子的男人坐在小山洞里头,啃着刚烤好的野兔。

两人身上的衣裳已经脏兮兮,泛起了一层油光,头发蓬乱,胡子今日是刚在附近的小山泉里洗过,显得没有那么遭乱。

倒不是顾着仪容仪表,而是因着胡子长了,日日吃这些胡子难免沾上肉末油腥,到晚上轮流睡觉的时候,会有蚂蚁过来啃食。

一般蚂蚁还好,遇到些毒蚂蚁,脸上鼓起一个个包,又痒又痛。

如今他们脸上身上都有不少这样的红肿鼓包,幸亏是随身带了丹神医的解毒丸,不然的话,他们两个大活人是要被蚂蚁毒死的。

张大壮吃着又挠了一下脸,忍不住咒骂,“等我们蹲到送粮食的人,便把这山一把火烧了,把蚂蚁全部烧死。”

谢骁为用脚踹了他一下,“你不要挠,挠破了皮会留疤,你还没讨媳妇呢。”

“爷,您不痒吗?”张大壮看着王爷还优雅地吃着,脸上分明比他还要多红包,怎么就不见他挠呢。

“痒啊,但是挠着也痛,在痛和痒之间,我选择了痒。”谢骁为深呼吸一口气,越发显得脸上的鼓包发红发紫,“这也是锻炼我毅力耐力的好时候。”

他说完,整张脸在手臂上滚了一圈,舒服了不少。

他们蹲守于此有十天,在那之前还是一直在山中转悠的,没多大的发现,只是下山一趟也麻烦,便干脆继续找。

十天之前发现这个小山洞,小山洞下方,有一个用乱草遮住的大山洞,又大又深,是人工挖出来的,里面囤放了粮食和一些刀剑武器。

他们发现的时候,是因为刚好有人过来拉粮食下村,晚上偷偷进去查探过,发现粮食不多了。

他们偷听得人说话,说这十天半月的,他们应该是要送粮食来了,到时候开启地道的门。

他们这才知道,原来运送粮食,并不是用入村的路,而是用地道。

这山中竟然有一条地道?

谢骁为也是那个时候才想起,前朝大乱的时候,庐州曾被张雨阳的叛军占领十数年之久,听闻说他们在庐州山上到处挖地道,想着从地道杀出去。

()

沈万紫见她这一路足足瘦了一个圈,吃不下也睡不着,心疼地抱着她,把她的脑袋摁在自己的肩膀上,“把我肩膀借给你,哭了舒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