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锋懵逼地看向陈鹤和龙小云。
“不可能吧,厚此薄彼?这也太明显了吧。”
冷锋明明是看到他们两人一进入丛林里就开始搂搂抱抱的,忙着谈情说爱,还有兴趣去杀狼王,追击老猫?
现在陈鹤还处于兴奋状态吧,那帐篷撑得那么明显,谁看不到?
龙队也是,耳垂还红红的,不是兴奋是什么?
现在的龙队已经不是以前的龙队了,变成另外一个女人,不是那个冷静大气明艳的军中铁娘子。
冷锋感觉龙队跟熊大没脑的关琳一样,都昏了头。
都说女人一谈恋爱就变傻,龙队这样的女人都招架不住,眼睛里只看到陈鹤的好,不管对方干了什么,只要是好东西都堆到他的身上去。
击退老猫,引开狼群,这事情都是自己做的,还能算到陈鹤的头上?
“哎。”冷锋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这时候,陈鹤说道:“班长,你等等。”
说着,陈鹤转身跑到旁边的用处草丛里,提着一头野狼丢过来,道:“狼王。”
这自然是从【回收站】里拿出来的,当着众人的面,陈鹤不敢直接把狼王尸体丢出来,不然真没法解释了。
像雪茄,酒啊之类的小东西,还能说藏在裤裆里,这么大一头狼,藏身体哪里?
陈鹤看向陈苗道:“连长,要不把狼肉处理一下?路上当口粮也好啊。”
李苗立刻蹲在野狼尸体的旁边,仔细检查。
这头野狼明显比其他野狼大上许多,毛发更加的光滑,而在额头上有白色印记的类似疤痕。
“果然是狼王!”
李苗对高原狼深有研究,知道狼王的额头上有特殊印记。
陈鹤击杀的正是狼王!
狼王以凶狠与狡诈著称,想要杀死一头狼王非常的困难,对普通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就好比两军交战,斩杀对方统帅一样。
“哈哈,不愧是我看中的兵,猛虎连未来的种子,不错!这正是一头狼王。”李苗高兴地说道,“浪费食物可耻,处理了,留着吃。”
说着,他转头看向冷锋,“这次陈鹤干得不错,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不愧是我们新兵的榜样,老兵都不如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