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钱买碗,两个人就着电煮锅混着咸菜,倒也吃得开心。

在每个月十五号,也就是发工资的时候。

才能下馆子去吃顿好的。

其实吃得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所谓的下馆子,其实就是去麦当当,吃一份双人套餐。

吃得时候我还忍着口水,把中间的鸡腿肉留着给她。

我知道她其实也没吃饱。

可她总是笑着摇头拒绝,“骗”我说吃不下了。

就像她摇头拒绝追她的富二代一样。

那时候的她很单纯,那人自称小李总,说能带她上电视。

她就屁颠屁颠地去赴宴。

结果一到,小李总就对她动手动脚。

还放话说,只要陪他睡一晚上,就给她十万。

十万,现在看可能不算多大的金额。

但对当时的我们来说,是一笔巨款。

那时候房租是八百一个月,两个人吃饭就算五百吧。

加起来一千三。

十万差不多够我们用七十七个月。

也就是说,够我们在这个城市生活六年多。

可她还是坚定地推开了小李总的咸猪手。

危言正色地拒绝道,“我是想要挣钱,但我不会用这种方法挣。”

小李总当众被拒绝,自然免不了要嘲讽几句找面子。

“就靠你那男朋友?我告诉你,他一辈子都挣不到我这么多钱!”

“那又怎样?我就是喜欢他!”

说完这句话,她拎起包就跑出包厢。

那时候的她是真的爱我,现在的她不知道还留有几分爱意。

她看出来我有些动容,握住我的手柔声道。

“我知道你是因为在意我,才会吃醋,可我们俩——”

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

一看手机上显示是唐宇晨的名字,她抽走被我轻握住的手,果断按下接听。

“什么?我马上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