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录像重复了那一段。

汪聪指着这一段说道:“从这一段视频来看,赵武在丢刀而且被捅了一刀之后,已经完全失去了攻击能力。

而王皓拿着刀选择继续追砍,还是猛烈的追砍,甚至把赵武摁在地上进行屠杀。

难道这就是林律师所说的正当防卫?

简直就是笑话!”

汪聪的声音越来越大:“如果说王皓在捅第一刀的时候,还属于正当防卫,那么王皓追杀毫无威胁的赵武还属于正当防卫吗?他就是要弄死赵武,所以我认为王皓就是要杀死赵武,这个完全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防卫过当的解释是:‘在实施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如果行为超出了明显必要的限度并因此造成了重大损害,那么应当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而王皓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应该负刑事责任!

而他杀害的可是三人!防卫过当至三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