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因为吃尽苦头的人,是不会觉得“大任”会降临在自己头上。
“所以......你拿不出证据是么......”
我的沉默,震耳欲聋。
“陈阳,你会怎么收拾苟旦呢?”
雅纯抬头看向陈阳,脸上不带一丝感情。
像丢一件垃圾似的,丢给了陈阳。
陈阳奸笑起来:“那我花样儿可多了。”
“他不是说自己是卧底吗,我把他抓到沈临风面前,给他泼脏水,让他稳稳当当地做一个卧底!”
“然后我再弄死陈霏阳,我也好上位,说不定还能做一回沈临风的儿子呢。”
陈阳,你的心可真歹毒。
拿我跟陈霏阳当垫脚石吗?
“不行!绝对不行,姐姐,把苟旦交给我,我要报仇!”
雅洁歇斯底里地喊了起来。
她的性格,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从内到外。
从心里,到表里。
所以她染了绿发,化着朋克妆容,看起来像个酒吧里的叛逆少女。
跟之前的形象,差距很大很大。
我越是看着她这个样子,我的心里就越愧疚。
当一个人信念崩塌时,要么死,要么变。
雅洁没死,而是选择了变通。
变成了一个......为复仇活着的叛逆少女。
“妹妹,我绝对不会让你的手里沾染血迹!”
“苟旦已经抓到了,你看看陈阳这副样子,他会饶了苟旦吗?”
雅纯指了指一旁奸笑的陈阳。
陈阳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他胜利了,他彻彻底底的胜利了。
只要陈阳在陈霏阳跟沈临风面前揭开我的面具,那么我也会来上一趟优雅的缅甸之旅。
说不定,我还会跟诗文诗念埋在同一个坑里呢。
“姐,我想亲自动手,我想亲自了结这个,负了我心,伤了我心的狗男人。”
雅洁咬着牙,充满恨意地看着我。
我注意到,她的胳膊上竟然有一个显眼的纹身!
纹的一行字:仇人——苟旦。
原来,她对我的恨意,已经到达这个地步了吗?
都刻在手上,甚至都刻在了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