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这种熙熙攘攘,热闹无比的日子也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前后也不过半个月左右吧,就被连续的大暴雨给打断了。
这是立秋前的暴雨,这场雨刚开始的时候相当大,相当吓人。
夜里的雷声能把人从沉睡中惊醒,那雨落在瓦顶,彷佛就像有无数人用力的拿小石子在砸房瓦一样,噼里啪啦的,声音刺耳,让人担心这雨会不会把房瓦给打烂。
但还好,暴雨只是持续了半个夜晚,后续只是一阵一阵的,雨量并不大。
这种情况,让无数人对“鳖王爷”更加敬畏,都说是看那暴雨肯定是有鳖王爷镇着,没下起来,要不然,他们这儿肯定也和周围的省市一样,也会连着两年闹灾的。
别说,信的人还真不少。
而陈凌从最初的觉得好笑,以及心里一些暗戳戳的自得和颇有成就感的心思,到现在也麻木了。
听了老丈人和丈母娘,还有小姨子兴致勃勃的讲着老鳖的事,甚至颇感无聊。
人就是这样,对于眼里没有秘密的东西,很难保持长久的兴趣与新鲜感。
毕竟是自己养出来的老鳖,他啥啥都知道,了解的也非常清楚。
再过了最初那种暗戳戳的得意之后,真的还不如讲一个“狼赶猪”的故事,让他听着更觉得有吸引力呢。
只是“狼赶猪”不是能经常遇到的。
倒是公鸡大战,这几天经常上演。
这天的雨刚停,难得又是个晴天。
其实最近时晴时雨的,也说不准能晴多久。
大清早的,陈凌起床后刚准备去厨房做饭,就听见果林之中鸡叫声不断。
走到外面一看。
两只大公鸡站在鸡舍上面炸着羽毛,扑棱着翅膀正激烈的战斗着。
便提着铁锹过去,准备把它们驱赶开。
公鸡好斗。
鸡群当中的公鸡多了,如果不阉割的话,到了成年之后,就特别容易打架。
狗会争头狗。
鸡也要争鸡头。
有句话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就是这个鸡头了。
用好听点的话来讲,也就是公鸡们都想当上鸡群的首领,因此常常斗得头破血流,直到打得别的公鸡认输为止。
这种情况,在乡下是十分常见的。
如果不想让公鸡因为争斗而造成损失,就要挑出来几个体格较弱的公鸡,将其阉割掉。
阉了的大公鸡,就不是公鸡了,自然不会像雄性一样好斗,会老老实实吃食长肉,乖顺得很。
这个做法在乡下很盛行。
以至于“阉鸡”与“劁猪”一样,在曾经都是一个很赚钱的行当。
“还是给它们吃得太好了,这才小半年过去,就开始打架了。”
陈凌拄着铁锹皱起眉头,被搞得有点心烦。
以前小时候,他是很喜欢看公鸡打架的,甚至拿着棍子专门把两只大公鸡赶到一起让它们干架。
也有时候会不成功,被公鸡记恨上,路上见了他还会追着啄他。
他从小皮实也不怕这个,拿着棍子或者弹弓就跟公鸡一阵对打,常常弄得一地鸡毛。
但是到现在,换成自家养鸡了,加上去年的,公鸡也是有个六七只的。
而今年的鸡苗长起来的公鸡,现在半岁龄,和大公鸡没啥区别了,加上整天在山上跑,性子异常的野。
现在打架最频繁的就是它们了,专门找着去年的大公鸡首领战斗,被打得凄惨无比还不认输,那气性大的可以。
昨天就打了两场,今天又换其它公鸡上了。
可惜,大公鸡从去年就吃好喝好的,身子骨强健的超乎想象,鸡冠子又大,鸡喙跟铁钩子似的,那大鸡爪子都厚实得快顶它们一个半了,根本不是它们这些后来者能比的,一旦发起威来,那三下五除二就都给干趴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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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鸡毛都在乱飞,鸡血都溅出来了,鸡舍棚子上到处都是斑斑点点的血迹。
“真是欠收拾,这么不老实,那就不留着你捣乱了。”
陈凌抓起这只斗败的公鸡就往家走,心想要是再有不听话的,也懒得费劲去阉鸡,直接炖了吃了。
入秋了,天气也转凉了,用天麻炖两只鸡吃,全家人都补补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