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王是个不慕名利的人吗?
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他是关注驱动型人格,这也是许多反社会人格患者的通病,他们做出的许多反社会举动,目的是引起他人格外的关注,他人的注意力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会上瘾的毒药,小丑的整个人物就是基于这种逻辑创作出来的。
他们渴望观众,渴望存在感,渴望整个社会和人类群体提供给他们的反馈,除了欢呼、喝彩等正面反馈之外,尖叫、恐惧等刺激性反馈更好。
罗宾王其实完全有能力解剖完小动物却不让托马斯和玛莎发现,他有一万种方法在他们回来之前把所有证据毁尸灭迹,但他不会这么做。
因为对于他来说,小动物的生理结构可不够有吸引力,真正令他着迷的是托马斯和玛莎发现动物尸体之后那一瞬间的恐惧和尖叫,那会让罗宾王获得一种奇特的存在感满足。
他们天生喜欢看自己的同类表现出恐惧之类的刺激性情绪,有研究认为,这可能是因为他们仍保留有某种原始激素,同类面对危险野兽的警告,诸如恐惧的气味和尖叫声,会刺激他们的肾上腺素,让他们感觉到兴奋。
在原始社会,这是对敌的必要条件,而当它被保留下来之后,就很容易成为这些反社会者心理快感的来源。
如果在现代社会当中,没有足够强大的外敌来让人们产生恐惧,从而通过群体恐惧信号使他们获得兴奋的快感,那他们就自己扮演这种强敌,来获取足够多的快感。
所以罗宾王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在玛莎和托马斯面前打破规则,因为他的父母的尖叫与恐惧就是他快感的来源。
结果托马斯又拿出了一套新的逻辑,那就是努力论,你认为你已经足够努力了吗?
不过在这个浓雾构成的幻境当中,罗宾王知道这是个幻境,他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和幕后黑手较劲而已,类似于“我倒要看看你能弄出什么幻觉击垮我”。
但是托马斯拿出了自己的一套逻辑,首先,你比周围人做得更好吗?
真正让罗宾王感觉到崩溃的是,他们有一套自己的逻辑,而不是直白的念台词。
罗宾王觉得不能再抓着这一点进行辩论了,于是他表示,在全世界的同龄人当中,他就是第一,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于是托马斯便就这个问题提出,既然你的家事比其他人差,那你就理应做得比别人更好,因为笨鸟先飞。
这是一个既定事实,罗宾王无法睁眼说瞎话,现在这个时期的韦恩集团并不是世界首富,只是当地的望族。
很好,这下又进入了死循环,当家世不好的时候,托马斯说笨鸟先飞是应该的,当家世好的时候,托马斯又说起点高取得成就是正常的。
罗宾王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就为了赢过幕后黑手,他在这个环境当中没做任何违法的事,永远都是好好先生,甚至还进行了两次见义勇为,受到了市长的召见。
罗宾王表示,我都在几个月之内把咱家干成世界首富了,还不够努力吗?
托马斯又问,那你觉得你比其他人都努力吗?
罗宾王的回答当然是肯定的。
好了,这下罗宾王知道该朝哪个方向努力了,于是他只花了几个月把韦恩集团做大做强,成为了世界第一,现在他不仅是世界首富的儿子,也是世界首富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