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恒他们远远出现,对面一只大花狗就站起来发出了犬吠。
“田百顺,你一个人在这里?”
林恒看着靠在柱子里睡觉的田百顺询问道,看到那只狗的瞬间他就知道这里的人是田百顺了。
“哎呀,竟然遇到了林老板真是稀奇。”田百顺走出庇护所咧嘴一笑。
林恒没回答这句话,走近了看,发现他还带了锅碗,再看这痕迹顿时明白:“你这是一个人在这里住了好几天了,守猎来了?”
田百顺摆摆手:“打猎不打猎的无所谓,老头子我就想在山里玩玩,住着自在!”
他上午父母下无子女,可谓是真的无牵无挂潇洒的很,想干啥了就去干,反正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
每年他都会上山待上一段时间,今年选择了这三岔沟峡谷,饿了打猎渴了喝酒的生活过得很是滋味。
林恒看了这老头一眼,他是越来越潇洒了,这样的生活他上辈子过过,潇洒的同时时常会感到孤独和寂寞。
但这辈子就不会,有个美满的家庭很好,和爱的人一起生活更有滋味。
林恒打量着他:“你该不会把我绳套上的猎物给拿了吧,我过来找一个都没有。”
这老小子手脚不干净是出了名的,他觉得很有可能。
田百顺眼睛一扯:“你小子别血口喷人,我可不是干那种事情的人。”
随即他又嘿嘿一笑:“要是你们说话好听点,我倒是可以送你们一些,老头子我前天刚打了一只小野猪子,肉都熏干”
“这么厉害?”林岳不信,走进了他庇护所一看,还真熏着许多猪肉,甚至还有一个猪脑袋。
“你以为,老头子我好歹也是打了十几年猎物的人。”田百顺高傲的很,然后又看着林恒说,“你们想打猎物去东北方吧,那边最近有狍子和猪獾的踪迹,我没打到。”
“那就多谢了。”林恒点头,又问道,“你还要在这里待多久?”
田百顺随口说:“看情况,待得厌烦了就换地方了,最近准备去山顶找个地方待几天。”
“那行。”
说了两句林恒两人就告辞,转身朝着峡谷中的沼泽地走去,去田百顺说的那地方看看。
不过林恒对此并不抱有多大希望,路上打了几只绿皮大青蛙,将肝脏弄出来穿钩,等到了沼泽边上就先将地钩下上。
钩子下了12个,一部分用的蚯蚓,一部分用的青蛙肝脏。
下好之后两人就跟着雄霸一起探索,这里面因为有水气味踪迹时不时的消失,雄霸的嗅觉也不是很好使了。
没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了峡谷边上的森林之中,这地方乔木和灌木还有野草混合生长,环境复杂,很可能有动物藏身。
两人都是小心翼翼,几乎不发出任何声音,走两步就要观察一下四周的情况。
雄霸似乎突然在地上闻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林恒,然后朝着前面走去。
林恒冲大哥做了一个跟随的手势,跟着雄霸往过穿行,弯弯曲曲的走进大概有三四百米雄霸在一个土穴面前停了下来。
“这是黄鼠狼巢穴!”林恒小声道,刚一来他就闻到了一股子臭味。
不过黄鼠狼虽然臭,但是皮毛比兔子皮还值钱,可以用来做皮衣、画笔和毛衣,好的品相能卖到十块钱,值得猎杀。
“那咱们还是用火熏?”林岳询问道。
林恒点头:“对,等我和雄霸去附近找找其他洞口。”
林岳点点头,先在这个洞穴上设立了一个绳套陷阱,如果它突然出来也会被套住。
带着雄霸在附近找了找,果然发现又发现了两个洞穴。将其中一个堵住,在另一个洞口布置了绳套和夹子双重陷阱,然后过去和他大哥烧火放烟子。
找了一些松针,烟雾一下子就起来了,扇进洞里没一会儿就看到了另外那个洞口冒烟。
“嗷呜!”
大哥两分钟后,雄霸叫了一声,林恒跑过去一看那只黄鼠狼已经被绳套和夹子套住,恶臭的味道传了出来。
“我靠!”
林恒根本没办法靠近,只能等待。
过了几分钟这只黄鼠狼就被绳套勒死,他忍着臭味去将其捡了回来,用匕首先把菊花两边的臭腺给切掉。
臭腺去掉之后味道就好了很多,只是林恒感觉自己的百炼钢匕首都有些臭了。
“先挂在树上散散味,等回来再剥皮吧。”林恒摇头说,身上要是全都是这臭味,就别想打其他猎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