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台的概念是李睿第一次提出,估计也是铧国娱乐圈之中第一次有人提出类似的概念。
这个概念是李睿从steam学来的。
不止做一个公司的艺人,而是整合全网资源形成最大规模的集群效应,靠收入分成来养活自身。
之前也不是没有人想做这样的事情,但要做这样的平台得有实力,有资源和源源不断的工作机会,而真正拥有这些条件的人只想搞圈子垄断,想做这些事情的人没有这种条件。
现在李睿来了,他既有条件也有想法。
那就打破原有的规则和体制,让这个圈子按照新的规则运转。
成功的话,就像steam那样,各大游戏厂商都得看他的脸色。
失败的话,这么点产业失败就失败呗,李睿也不是很放在心上。
再说怎么可能失败呢,李睿手里握着那么多的版权ip好项目,以及未来十几年对市场风向的先知,这要是还能做失败,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李睿的大平台不会和任何艺人签经纪约,只按照单一项目签署合作约,按照比例风险共担,收益分成。
这种新模式和之前的模式互有利弊。
签下经纪约意味着艺人和公司的深度绑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公司愿意给艺人提供更多更好的资源,赚的多了大家都有的分,艺人可以不需要考虑衣食住行各种杂事,专心唱歌表演。
缺点是如果碰到个无良公司,签了约不提供工作机会和资源,艺人只能领保底工资,一旦公司和艺人之间在发展路线上发生矛盾,艺人的小胳膊是拧不过公司的大粗腿的!
芒果的无敌系列,选手只要进入五十强就必须签经纪约,否则必遭淘汰,而签了约既不能保证晋级,也不能保证未来有工作,还得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各种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这也导致节目结束之后很多选手都希望能够解约。
签约容易,解约就没那么容易了,如果是小透明选手还好,公司不为难直接解约了。
类似零五年亚军,零六年冠军,零七年冠军那种,想要解约就得付出天价的解约费,尤其是零七年冠军的解约官司闹得沸沸扬扬,被芒果台索赔两百亿的新闻还历历在目,成为一时笑柄……
如果采取大平台模式,当《铧国好嗓子》节目组需要在全国举行三十二场演唱会时,会和学员签署一定数量的合作约,或按固定酬劳支付费用或按比例分成收益,合作结束后关系解除,直到下一次合作再继续。
这种模式也有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