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5章

三江实为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房屋产权人不承认其合理。

那省规划建设部门也同意那家评估公司的,这又怎么说?对此,房屋产权人代表说了,“你们官商勾结,我们老百姓不认可。”而且,他继续陈述理由,“我们认为安置方案中的赔偿过低,没有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在我所居住的这栋楼里,下岗和无业人员占36%。多数房子的使用面积最大不足70平方米,最小仅28平方米。多数人家只能拿到30万元拆迁补偿,这在省城连买二手房都差很远。居民只能租房住,而靠这些钱最多能维持10年。为此,我们强烈要求获得的货币补偿不足30万元的,拆迁人应予以补足。而对于我们最后的这几户,因为我们的房屋面积相对较大,受的损失也就最大,我们需要额外给予补偿。”

在她看来,拆迁面积最大的,成了损失最大的了。

殊不知,城市拆迁往往是让某些人发财的机会。

她还表明态度,“以上就是我们的陈述,如果三江实业继续强制让我们搬迁,我们决不会妥协!希望代表们能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希望三江实业能秉着和气生财的态度,与我们进行必要的协商。反正,我在省城买不到同样大的地盘和房产,因为地域变化而造成的生活问题,必须给我们解决好,不解除我们今后生活的后顾之忧,我们是绝不搬迁的。”

另一个不搬迁者是一个承租人,他也表达了自己的述求,“我是没有搬迁的一个承租户,我月均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我是弱势群体。我们一家四口就住棚户区。虽然自己读书不多,但是也明白拆迁是为了城市的发展,对旧城的再生是有好处的。我也支持政府为建设三江所作的努力。谁也不想做“钉子户”的,不是不想搬,而是这次涉及的人多,城里的租房业一下子就活了,租房的价格这两年涨了40%,你们政府一方面不控制好物价,另一方面却又拿着两年前的租房价格来进行补偿协商,谁愿意啊?我以前住在北街棚户区,除了房租之外,刚好够一家人吃饱肚子,可现在搬到其他地方去,房租涨了40%,也就意味着我家连吃饭都不够了,而且这房价还在不断的上涨,而你们的补偿没有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我跟原房主签定了十年不涨房租的协议,你拆迁也得保证我十年的房租不多投一分钱,否则,一切免谈。”

规划建设部门的负责人立即就提了,“你买房不就行了吗?”

承租一听就来气,“我们一家一个月才收入2000块钱,孩子还在读书,以三江现在的楼价,我们怎么可能买得起?”

这倒是一个具体问题。

曾省长这时突然问了,“你是哪里人?”

“我是桦原市的。”

“一直在省城生活么?”

“是啊。”

“你要进省城生活,这是一个好的意愿,说明你向往这个省会城市,对吧?”

“那当然。”

“这很好。”曾省长继续道:“一个人向往的省会城市,就应该希望这个城市建设得更好。如果你只是到省城住棚户,那可能生活质量还不如你在桦原市。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你选择了到省城居住,就应该遵守省城的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当然,你也会享受省城的有关保障权利,比如你生活问题,可以申请低保,孩子上学可以享受免费教育,医疗方面可以享受城镇医疗政策等等,这些难道不能让你生活得到保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