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不小心听到的行人连连点头,觉得苏月婵说的对极了。
江父缺德在先,江暮冬凭什么还要善待他?
一个男人,如果不抚养儿子,他对儿子有什么贡献呢?
既然没贡献,做子女的凭什么还要孝顺?
父不养子小,子,当然也不必养父老。
只可惜,赤燕律法规定,身为子女,必须养父母老。
哪怕父母不养子女小。
这就很不公平了。
为父母的不负责任提供了缺口。
那些没有责任心的父母,就喜欢往死里生。
特别是重男轻女的家庭,为了所谓的传宗接代,更是什么缺德事都做得出来。
投胎是门技术活。
如果投胎成了重男轻女家庭里面的女儿,人生注定了坎坷艰难。
当然,律法会这么规定,自然有律法的考虑。
比如说,为了促进人口的出生。
毕竟,一旦发生战争,人口会急速凋零。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人口出生都至关重要。
从大局出发,律法这么规定是对的。
能让老百姓积极生娃,促进国家繁荣昌盛,也有利于抵御外敌。
但这样的律法,也的确会伤害到社会的公序良俗。
律法固然重要,风气也同样重要。
一切就看实际操作中怎么拿捏了。
比如这一起案子。
用的是不公平对付不公平。
江父仗着自己是江暮冬的父亲,明明是过错方却还能理直气壮要求儿子奉养,律法还判他赢了。
这是很不公平的。
同样,疯子杀人无罪,这其实也是很不公平的。
两个不公平碰到一起。
竟无比和谐,让事情变得公平起来了。
虽说死亡的代价太大,可所谓公平,原本就只能做到相对公平,一碗水端平本就不可能,总会有所偏颇。
只是后来,受害方反击猛烈了些,施害者也只能吞下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