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 章 上刑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穿好了?”

张贺掩目问道。

“哼!为高官却不识自然之道!”

闻言,张贺反问道:“赤身裸体,岂是自然之道?”

“你一酷吏,我不足道也。”

曹充术装的很,说都懒得与张贺说。

好五石散,喜赤身放物,曹充术早生了些时候,若生在魏晋时期,光是这一出,就被世人捧为逸才了!

张贺性子睚眦必报,冷笑一下,什么都没说。他不喜逞口舌之利,既然能动手,就没必要用嘴说,等会刑具一上看他还狂不狂?!

抓来曹充术的大司农署官员早就走了,但他们把情况说明白了。说实话,听完那两位官员的转述后,再结合自己的判断,张贺肯定此人不是细作,本想问问他是谁的关系,见他如此狂傲,张贺也懒得问了,先给他脱层皮再说。

张贺不问,曹充术也不说自己是皇太后找来的,张贺挥挥手,“此人来路不明,又藏于大司农署中,杖!”

“是!”

身边随张贺做事的吏员早就做惯了此事,都不需要转到诏狱,当场就把曹充术按住,

“唉唉唉,等下!”

曹充术急忙叫停,做事的吏员哪里会听他的,动作力度丝毫不减。曹充术真是倒霉,在大司农署被收拾,来到廷尉司又被收拾,就像个破蹴鞠被人踢来踢去。

张贺抬手,吏员停住,张贺皮笑肉不笑的看向曹充术,问道:“如何?怕了?还是有什么想说的。”

“呵呵,我和你没什么说的。”曹充术的回答很是硬气,他心里早就想好了剧本,现在抓自己进来的人,早晚要求着自己出去,所以曹充术让他们多得意一阵,等下好狠狠打脸!

让我求情,或是说出皇太后,想都别想!

“要打我可以,但是你要告诉我,我犯了九章律哪条?!”

张贺笑问道:“看不出你还懂九章律呢?”

在古代,普通老百姓不懂法,就算官府判他们,他们也只能认。汉代春秋决狱就是允许汉代廷尉在判案时,以春秋来解答案情。

凡事都有两面性,春秋决狱一方面给刻板的法律条文多了些人性的空间,

譬如说有一人犯罪,但考虑到他平时对母孝顺,他母亲又只有他一子,他被抓进大狱后就没办法赡养母亲,故对他的判决也会着情减轻。

或者说,某人一怒之下杀了人,但经过调查之后,被杀之人平日里对此人欺压许久,若再以九章律定罪未免缺乏法律正义。有了春秋决狱,只要能在春秋中找到案例,或是说能稍微贴边,都可以使案情发生变化。

但,相对而言,春秋决狱自然有它的弊端,廷尉能随意解释法律,就出现了以公谋私的空间。

在古代有状师,九品芝麻官里的方唐镜就是状师、讼师的存在,本应是替老百姓来解释法律、伸张正义,实际情况下,他们却是站在权贵的一旁。

总得来说,古代法律只要判了,他们就要认。

曹充术白了一眼张贺,冷哼道:“陛下发行大诰数年,在大汉各郡县内为百姓普法,当我是不认字,不会找大诰来看?”

张贺笑道:“所言极是,陛下登基后颁行大诰,但陛下在太子时,就进谏太上皇,于各乡设乡学,教天下人识字,你不识字就更不可能了。”

“哼。”

曹充术看了张贺一眼,继续道,“你别说没用的,我就问你,我犯了九章律哪条?”

“户律。”

张贺脱口而出,他爹就是廷尉,自小他和弟弟张安世,便对大汉九章律倒背如流,“我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更不知道你户籍何在,像你这般人,就叫亡命。对待亡命,先用杖则。

有何不对?我若是没记错的话,大诰其中一篇就说过这个吧。”

曹充术眨巴眨巴眼睛,

“你为何记得如此清楚?”

张贺呵呵一笑:“因为那篇就是我写的。

你还有什么话说,要不就说明身份,要不就受杖责。”

曹充术喉结滚动,到底没说出什么话来,最后只能摆出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

“看你这模样是要受杖了?”

“废什么话?!”

“好!把他下裳扒掉!”

“啊?!”

曹充术一听这个急了,

“打就打,你还扒我下裳做什么?!”

张贺发现,这曹充术长得虽然丑,但是很温柔...不是,但却是个妙人,忍笑说道:“下裳薄薄的一块布,有没有好像没什么所谓,难不成,穿上还能让你松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