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了一口又一口, 偶然还会轻轻的咬一下。
直到不经意间发现这个单手抱着自己的男人的后耳根红红的,简初夏玩心大起。
她双手捧起男人的脸, 像是发现了什么好奇的事情一样的, 微微蹙眉, 抬起沈屿洲的下巴∶“你这里是什么呀?”
就在沈屿洲以为自己的脖子上有什么的时候, 简初夏突然间侧头,使劲儿一口嗦在了他的脖子上。
顷刻间,沈屿洲的左边的脖子上, 被印下了一颗硕大鲜明的草莓印。
简初夏很满意自己的杰作,眸光亮晶晶的注视着沈屿洲∶“沈屿洲,从现在开始,我每天都要在你的脖子上种草莓印, 好不好?好不好?”
每天都种草莓印, 也就意味着无论沈屿洲到哪里, 别人都知道他有女朋友。
而且还被女朋友管的挺严, 以这种方式彰显自己的占有欲。
就比如有的男生会戴上自己女朋友的皮筋,在别的女孩子搭讪时, 什么都不用说,只要展示那个皮筋,就可以了。
而沈屿洲脖子上的草莓印,具有同样的效果。
就是会有点不太好意思。
毕竟沈屿洲可是外人眼里出了名的清冷禁欲,就连衬衫纽扣都永远紧紧的扣在最上面一颗。
所以本来简初夏还打算如果沈屿洲不答应也没什么,毕竟她这个做法有点儿小孩子气啦。
谁知对方只是温柔的点头∶“好。”
简初夏一愣∶“你同意了?”
沈屿洲∶“同意了。”
简初夏笑的格外灿烂。
然后扯开了自己的连衣裙领子,头往一旁一侧,大方道∶“那你也咬我一口。”
月光下,简初夏衣领之下的嫩白皮肤透着浅浅淡淡的粉色,精致的锁骨格外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