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晚上!”
“活动范围?”
“随便!”
“工资?”
“这……不知道,现在每天的报酬是一两米,一根火腿肠。”
“这样啊?”陆昂皱了皱眉,自由度相当大啊,“现在干什么?”
“现在……”钟英爽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朝陆昂娇媚一笑,“给我洗袜子去。”
老娘之前一直屁颠颠地跑腿,现在终于当官了。
有了手下,什么都省事了。
陆昂垂头丧气地跟在钟英爽后面。
这次算是栽了!
……
林彩晴又饿又气,根本睡不着。
哼,陆昂这个舔狗,现在取消他做舔狗的资格。
若想重新做舔狗,必须先态度诚实地道歉,花费巨大的代价,才能原谅他。
可是,现在肚子饿啊!
有没有备胎?
有没有其他舔狗?
林彩晴在屋里苦苦思索,终于想起一个人。
一个同事,一个曾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同事。
他叫邹大元,严格来说,他连个备胎都不是,连房子都没有,住出租屋,根本不在考虑之列。
但他竟然曾给林彩晴送过花,但林彩晴对他完全没有好感。
也仅限于同事关系,偶尔利用他占一些小便宜而已。
若不是饿极了,根本想不起来他。
他家里有人在超市上班,还是仓库的主管。
肯定趁机占了不少便宜。
只要稍微施展一点手段,就能让他成为舔得最疯狂的狗。
现在,正是让他办事的时候!
林彩晴眼神一亮,马上给邹大元发过去一条消息。
结果喜出望外,不到半个小时,邹大元就屁颠屁颠地过来了,还送来了一背包吃的。
他看到林彩晴主动联系他,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专门挑好东西给她送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