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帮王八蛋,敢不敢跑慢点?话说胖爷我是不是流年不利?这段时间怎么老被追杀呀?”小胖子一边跑一边大叫。
早知道在和平时代就应该学习君子六艺。
最起码现在不会被追的这么狼狈。
就在这时,身后的一个人已经追上来了。
对方手里拿着一个木质的长矛,只不过长矛上连着一些诡异的血管,血管另外一边直接深入这些怪人的身体里。
也就是说这东西并不是他们制作的武器。而是直接从他们身体里长出来的?
小胖子虽然说没什么战斗技巧,但无论如何在末日中摸爬滚打这么长时间,临危不乱还是能做到的,千钧一发之际反手一个回马枪,当然,这个名字是他自己起的,而且现在这个情况根本就没有马。
一瞬间,小胖子手里的鱼叉刺入怪人的身体里,怪人手中的长矛也刺穿小胖子的身体。
小胖子对自己这副身体的力量大致有个了解,应该比巅峰时期的陆军强,但没强出多少,也就是说并没有超脱人的范围。
也肯定比不上巅峰时期的陈歌。
而且陈歌简直就是天生的狂战士,打起来不要命,以一敌多已经习以为常。
小胖子在这方面是真没什么优势,他之前虽然缠着陆军学了几招,但纸上谈兵和实战有一条无法逾越的沟壑。
小胖子低头看看自己身体,虽然被长矛贯穿,可是一点都不疼。
对了,自己当初捏这具身体的时候根本就没捏痛觉神经。
毕竟自己的人体并不算是太了解。
而且这具身体也不是那么容易杀死的。
不过这个怪人好像也没事,被刺穿的身体伤口处散发出淡淡的金光。
给人的感觉非常怪异,如果不是现在气氛不对,小胖子真想大叫一声“咸蛋超人”。
身后越来越多的怪人扑上来,其中还有不少没穿衣服的女人,老实说,如果是正常情况,小胖子说不定会点评一番。
但是现在没这个功夫。
紧接着三四根长矛刺穿小胖子的身体,小胖子立刻拔出鱼叉乱挥乱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