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合作的几家公司中,许氏影业目前正在拍摄一部叫做《卖身契》的影片,许光文自编自导,且领衔主演的是他们兄弟三人,影片目前拍摄了一半左右。”
这部影片,林佰诚并没有印象,他有印象的是《半斤八两》,不过这部电影76年就已经上映了。
“麦加和石天两人成立的新艺城电影公司,拍摄一部叫做《咸鱼翻生》的喜剧片,麦加和石天两人都是主演,除此之外他们还请了洪金堡做主演,监制和导演都是麦加本人,影片也还在拍摄当中。”
“最后是洪金堡他们成立的七小福电影公司了,同时拍摄《老虎田鸡》和《赞先生与找钱华》这两部影片,导演和演员都是他们公司的人,影片同样在拍摄之中。”
所有影片都在拍摄之中,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影片几乎是前后脚开始拍摄的,成立公司什么的又花了些时间,所以到现在还没有一部影片完成拍摄。
三家合作电影公司当中,之所以七小福电影公司可以同时拍摄两部影片,这并不是因为洪金堡等人更加有钱,而是因为他们选择让星辰影业入股51%,他们拿到的股份更少。
两个月前的时候,洪金堡经过考虑,最终还是带着愿意跟他脱离嘉禾的师弟们成立七小福电影公司,选择和星辰影业合作。他们经过考虑后,决定让星辰影业持有更多股份,这样就能获得更多支持。
七小福电影公司,洪金堡等人没有出一分钱,但代价是他们五年的合约签在七小福电影公司,如此才获得星辰影业300万港币的注资。也就是说,这家电影公司被估值为将近600万港币,已经不低了,毕竟公司一无所有。
这还是因为林佰诚看重洪金堡等人,所以给出高价,否则按吴思源的意思,给个一两百万港币已经足够了,毕竟只是五年的合同而已。
有了300万港币的资金,虽然买器材道具花了些钱,但剩下的钱也足够公司拍摄好几部影片,同时开拍两部影片根本就不算事。
如今的香江电影,一部影片的拍摄成本通常只要一二十万港币,多一些的三四十万港币,再多也就五十万港币左右了。
毕竟这个年代电影的票房冠军都没有超过一千万港币,大多数影片的票房只有三四百万港币左右,要是影片成本太高的话,那制片公司还怎么赚钱?
林佰诚出声说道:“除了七小福电影公司外,另外两家公司的管理就不要干涉了,他们想怎么拍摄影片就怎么拍摄,只要派人去盯着财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