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一望无垠的大漠之上。
一轮红日在沙河的远处显现。
风吹过,卷起阵阵沙尘。
夕阳的光芒透过沙粒,将旅人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
一名身穿黑色锦袍的清秀少年郎平躺在骆驼之上。
身体随着骆驼的行走而一上一下的摇晃着。
少年正是全力赶了三天路的林云。
哪怕他拥有足足20点的体魄属性,身体各处也都传来疲惫感。
于是,林云随便找了个镇子,买了头骆驼,驮着他走。
顺便一路上还能感受大漠落日的美景。
咚!林云从储存空间中取出一坛子酒,就着这上辈子几乎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到的美景,痛饮了一口。
“唉!爽!这才是生活!这才是人生啊!”,林云啧啧感叹道。
“老子之前过的是什么朝九晚五的社畜生活,说好的去一趟西藏,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筹备了整整五年,却……”
回忆着往昔,林云又仰头灌了一口酒。
风夹杂着沙粒吹过脸颊,不仅没让林云感到难受,反而有种按摩的舒适感。
鬼王之皮别的不提,就是耐磨!
林云虽然没学过该如何操控骆驼,可他足足二十级的生命精通能力。
在某种程度上,他已然具备一些类似于德鲁伊的能力。
感受生命,感受生灵,感受自然!
林云望着大漠,望着红日,感到自己的心神从未有过的宁静祥和。
叮!提示!你的理智值+3!
忽然,黑雾古都的提示音传来,林云的嘴角微微勾起。
理智值从27点增加到了30点,算得上意外之喜。
……
菩提城,同福客栈,二层。
林云走在过道上喃喃着:“同福客栈……同福客栈乙十六号房……”
“就是这了!”
林云停下脚步,然后按照三长一短的节奏敲响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