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传来喝彩声。
邵勋看过去,原来是长剑军有人飞马射中一只狐狸。
“来人!”邵勋喊道。
“郎君请吩咐。”唐剑去射猎了,这会是吴前跟在邵勋身边。
“罢了,我亲自来。”邵勋擦了擦手,走到一辆马车旁,取出一段锦,拿到手里。
片刻之后,那位长剑军骑士飞奔而至,下马献上猎物,道:“仆将此物献给将军。”
“你是队主常粲吧?果是好儿郎。”邵勋笑道:“你打到的猎物,我怎好擅夺。令堂在禹山坞住得可还习惯?”
常粲一听,声音有点哽咽了,道:“将军请了医者来瞧病后,好多了。阿娘一直嘱咐我为将军效死。”
“什么死不死的?晦气。”邵勋哈哈大笑,上前拉起常粲,道:“我平生最重勇士,记住了,勇士在我面前无需跪拜。将来还要一起富贵,死之一字,万勿再提。”
邵勋提起猎物看了看,道:“肉分给儿郎们,大家一起吃。皮子你自带回,给你阿娘做个什么物件也好,若不够,自来找我。”
说完,邵勋又把那段锦披在常粲身上,道:“赏你了。骑上马走一圈,让大家都看看。在我这里,勇士就该有重赏,不问出身。”
常粲抹了把眼泪,披着锦翻身上马,得意洋洋地驰骋了一圈。
旁人看了,眼红不已。
那段锦看着就很名贵,价值不菲,帛行里根本没有,从没拿出来卖过。
常粲一个积年老贼,居然能得到世家公卿才有的高级货,这如何不让人羡慕?顿时人人奋勇,个个争先,飞禽走兽们算是倒了血霉了。
邵勋哈哈大笑。
他就喜欢看到这个样子,勇士们固然喜欢钱财美人,但他们也需要得到尊重和认可。
这等乱世,苛待勇士,本就是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偏偏还是常态。
人是感情动物,勇士更有脾气和性格,以钱财赏之,以恩义结之,缺一不可。
“将军,若要西征,真要带上他们吗?”吴前跟在邵勋身后,轻声问道。
“不光他们,还有银枪军一部。伱觉得光靠操练,能练出好兵吗?”邵勋反问道。
吴前好歹在军队里摸爬滚打了好多年,又如何不知?只是有些不忍罢了。只听他说道:“长剑军便罢了,都是刀头舔血的亡命徒。银枪军可有很多新兵……”
“新老夹杂,并非全是新兵。”邵勋说道:“我只带一幢人,辅以四百长剑武士。操练,终究是假的,即便列阵演武,士兵们也知道不会真的厮杀。但西征不一样,这是真打。即便没有轮到他们交手,只要去了,都有收获。”
俗称感受战场气氛。
训练之中,很难达到这种效果。但真实的战场,哪怕只是上阵站在那里,最终没轮到交手,心理上的淬炼也不容小视。
当然,原因不止于此。
想到这里,邵勋就有些唏嘘,同时鄙视自己。之前还想着,司马越不主动让他去,他就坚决不去呢,事到临头,他也在现实面前屈服了——
他现在很想去劫掠财货,为自家的小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