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剑客无情剑》:看浪子英雄李寻欢的江湖情仇
文 | 般若善水
在我小时候,接触最多的除了琼瑶式言情,就是古龙金庸梁羽生为我们“打下”的江湖了。
比起郭靖的憨厚与踏实,张无忌的懦弱与善良,杨过的多情与邪魅,我更倾心古龙笔下有些“病态”的浪子英雄。
他们往往没有那么豪迈的国仇家恨,大多属个人恩怨情仇。相比金庸笔下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古龙的江湖反而更加个人主义更加市井一些。
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瞬间将身处普通社会阶层的我们代入其中了。而这种“市井江湖”更容易出现浪子英雄的故事。
古龙特别喜欢也特别擅长写浪子,无论是傅红雪、萧十一郎,还是李寻欢、沈浪、楚留香,就连陆小凤也有些许浪子的气息。他们往往不贪名利却常常被名所累,他们潇洒恣意,却又总是陷入友情或者爱情的桎梏中。
在古龙所刻画的浪子中,我独爱李寻欢。如果说傅红雪的浪子性格是被命运身世嘲弄,那么李寻欢则是被自己强大到令人难以容忍的“友情至上”所连累。
我喜欢李寻欢,喜欢他的温柔与睿智,喜欢他的浪漫与成熟,喜欢他的正直与爽朗,更喜欢他对生命的敬畏与包容,对虚伪假仁假义的不屑。
落魄的贵族公子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是李宅门前的对联,是江湖中人对李寻欢家族的囊括。而李寻欢,也确实是有些贵族气质在身上的。
古龙在描写李寻欢的相貌时,用到的细节也只有“狐裘、用一根青布条束发、衣衫落魄,头发蓬乱、衣服很破旧,两鬓已有了华发”等简单的陈述,更多的还是来自书中第三方人物的视角:
“他已不再年轻。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他的眼睛深邃而明亮,充满了智慧,他目光中虽带着一些厌倦,一些嘲弄,却又充满了伟大的同情。他的鼻子直而挺,象征着他的坚强、正直和无畏!他的眼角虽已有了皱纹,却使他看来更成熟,更有吸引力,更有安全感,使人觉得他是完全可以信任,完全可以依靠的。”“他穿的也并不是什么很华贵的衣服,长得也并不特别、他既不胖,也不瘦、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还算得英俊。”
从书中第三方人物的视角,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看似平凡却充满气度的贵族中年人。
贵族气质是什么?是享受惯了奢华的生活,但并不执着于奢华。从心性,到外貌气质,到穿着打扮衣食住行,他们始终保持着坦然自若的风度。哪怕已经苍老,哪怕已经落魄。
我所理解的贵族,从来不纠结于是否会从贵族阶层跌落至底层,更不会在意服装包包上的logo是否能够被人看见。至于像电视剧《三十而已》剧中背爱马仕的“富太太团”歧视背香奈儿的顾佳这种事,贵族是干不出来的。
他们对待世间万物一视同仁,不谄媚也不轻视。李寻欢的朋友遍布江湖,有朝中权贵,也有市井小民;有富豪,也有乞丐。
他不会刻意去结交权贵之士,那是中产最爱干的事儿;他也不会随意贬低市井走卒,那是无良暴发户的行径。
李寻欢交朋友,只求“交心”,无关身份。为了“交心”,他散尽家财在所不惜。为了朋友一句承诺,他可以不顾个人安危力挺到底。
他身上的贵族气质仿佛是与生俱来的,哪怕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也难以掩盖。从背影看,他是一个普通的中年人,是病态的酒鬼,可是只要与他多待几个时辰,很快就会发现他的气度不凡。即使他身处肮脏泥泞的小破屋,即使他被五花大绑,他的眉眼间依然绽放着坚毅、温柔的光芒。
比“飞刀”更震撼人心的人格魅力
李寻欢似乎从来不会以人性的“恶”去揣度他人,他总是先以善良、身不由己去理解别人的选择。他相信,再恶毒的人,身上总有隐藏的善意,再狠心的人,也有不忍心的一面。
当然,他也并不是“圣母心”泛滥的道德卫士。相反,他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赵正义、百晓生之流。宁愿与“毒妇”蓝蝎子为伍,也不愿跟这群满嘴“仁义道德”、狂立“正义人设”的伪道士站在一起。
在他看来,蓝蝎子虽然狠毒,内心至少还有爱与道义存在。的确,蓝蝎子为了给情人“伊哭”报仇找上李寻欢,结果被李寻欢强大的人格魅力和“小李飞刀”的绝技所折服,最后更为了救李寻欢,被大欢喜女菩萨弄死。
李寻欢的“仇人”很多,像蓝蝎子这样愿意为救他而死的,也有很多,比如:游龙生、吕风先、郭嵩阳······其中最令人震撼的是郭嵩阳。
郭嵩阳的嵩阳铁剑在《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四,为人坦荡正直,性格中带着剑客的一股潇洒高傲。在他打败燕双飞、高行空、诸葛刚、上官飞后,开始找李寻欢决斗。
李寻欢心系林诗音安危无心恋战,但是他敬重郭嵩阳这个对手,所以明知自己状态不佳,也依然迎战郭嵩阳。
在决斗期间,郭嵩阳几次逼迫,李寻欢也只是用飞刀躲过,宁愿战败也不愿主动出击。因为他知道飞刀一出,便再无挽回的余地。他敬重郭嵩阳这个对手,期望跟这样正直的剑客成为朋友,所以决斗过程中李寻欢都在相让。
最后一个回合,李寻欢的飞刀被嵩阳铁剑折断,李寻欢已无出手机会,郭嵩阳却主动认输:“我败了”
这场决斗很激烈,结局却很意外,在一旁观战的孙小红感叹出了我的心声:
“你本有三次地可致郭嵩陽的死命,但却都未出手,到后来你杀气已竭,刀锋已折,郭嵩陽说不定已可将你置之于死地,但他却心甘情愿的认败服输了——像你们这样,才真正是男子汉大丈夫,才真正无愧于英雄本色,你若一刀杀了他,他若一刀杀了你,你们的武功就算再高,我也不会瞧在眼里。”
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想要争第一,想要赢,所有人都能理解。但身在江湖,又有多少人会诚心诚意的认输呢?
李寻欢心系爱人敬重对手可以主动认输,郭嵩阳却不愿乘虚而入显摆自己打败了“小李飞刀”。要知道江湖中,有多少人想要成名,想要战胜“小李飞刀”,甚至为此不择手段。而郭嵩阳好不容易有这样一个吹牛逼的机会,却放弃了,只因他被李寻欢的人格魅力感染,被李寻欢的气度打动。
所以,后来郭嵩阳为了帮李寻欢找到荆无命和上官金虹的破绽,暗自主动找荆无命决斗,主动死在了荆无命的剑下,留下了荆无命剑招的秘密。
其实除了郭嵩阳,李寻欢最大的对头——上官金虹,也对李寻欢“惺惺相惜”。
如果说李寻欢是仙佛,那么上官金虹则是恶魔。在《百晓生兵器谱》上,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排第二,而小李飞刀只排第三。
两人注定道不同,是宿敌,然而这样的宿敌实在难寻。从上官金虹对李寻欢的重视不难看出,他对李寻欢保持着一种敬畏之心。这种敬畏来自于李寻欢的坦荡,正直。
李寻欢本可趁着上官金虹在丧子之痛时出手取其性命,却选择了相让。当然这样做也避免了激发上官金虹的愤怒,避免了一次惨烈的厮杀,和牺牲。
所以,上官金虹不得不佩服李寻欢——能看透常人看不透的地方,能知破绽却不趁虚而入,不急功近利,不虚与委蛇死要面子。连生死决斗都能如此坦荡有魄力,又如此为他人着想,江湖中恐怕找不出第二个。
这两个人,机警狡猾又难以琢磨。一个视人命如草芥,一个对生命充满热爱,仿佛就是人性的A面B面。
嗜酒如命的爱情“怂包”
说李寻欢,自然避免不了说起他的感情。
李寻欢这个浪子,嗜酒如命。如果你想跟他交朋友,只要你不像赵正义、百晓生之流令人反感,那么你只需要请他喝酒,便能成为他的好友。他会对你关怀备至,坦诚相待,护你安危,解你困苦,甚至为你牺牲。
但如果,你爱上了他,或者想要他爱上你,那不好意思,你还是另选他人吧。
因为无论是爱上李寻欢的女人,还是被李寻欢爱上的女人,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林仙儿是武林第一美人,江湖豪侠无不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就连阿飞、吕风先、郭嵩阳、游龙生等等知名江湖侠客,都为她失了心智。
林仙儿美丽、聪慧,也很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只要她稍稍出手,没有男人能够逃脱。所以她很自信的利用自己的身体去魅惑李寻欢,结果魅惑不成反被羞辱。
我们来看看李寻欢是如何毒舌吐槽这次魅惑行为的:
李寻欢也笑了,道:"一个女孩子不可以如此自信,更不可以脱光了来勾引男人,她应该将衣服穿得紧紧的,等着男人去勾引她才是,否则男人就会觉得无趣的。"他的手已抬起,刀锋自她脖子上轻轻划了过去,鲜血一点溅在她白玉一般的胸膛上,就象是雪地上一朵朵鲜艳的梅花。
武林第一美女脱光了来勾引你,只为得到你手里的金丝软甲,若换作其他男人,肯定立马送上然后一亲香泽。李寻欢却纹丝不动,静静的看着对方表演,甚至动起了刀子来威胁对方。
李寻欢断然不会杀她,顶多点个穴,可惜她还是不够了解李寻欢。这一次的勾引没有成功,下一次的示爱也失败,并且还被李寻欢识破了阴谋。心有不甘又因爱生恨,林仙儿千方百计陷害他,结果害了自己的性命。
玲玲是林仙儿的丫鬟,娇俏可爱,身世可怜,被林仙儿调教得如她一般狠毒。玲玲几次三番帮助林仙儿密谋,却又在不知不觉中,被李寻欢强大的善意和人格魅力吸引。最后因为爱上李寻欢,牺牲了自己。
以上是爱上李寻欢的女人惨痛的例子,那么被李寻欢爱的女人又如何呢?
作为李寻欢一生的挚爱兼初恋——林诗音,除了和李寻欢生活的那几年,往后余生时时刻刻活在痛苦中。
李寻欢为了报答龙啸云这位生死之交的好兄弟,甘愿让出心爱的女人,成全好兄弟的爱。这是李寻欢这辈子最后悔的事,也是李寻欢一生苦痛的开始。
这个做法甚至可以称为他的污点,这个爱情“怂包”自以为是,以为龙啸云比自己更爱林诗音(虽然也确实很爱),以为林诗音更适合跟龙啸云过安稳的日子(李寻欢仇人多,命里有浪血里有风注定漂泊),丝毫不顾爱人的意愿,真真大男子主义到了极点。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李寻欢,林诗音逆来顺受,也不懂李寻欢的漂泊无依和志向。两人在某些观念上是背道而驰的,只可惜相爱的时候,谁也没察觉到,这些背道而驰的观念,可以通过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来化解。
失去了爱人的李寻欢,把自家宅子送给了林诗音作嫁妆,自己黯然出关逃避这一切,这一逃,就是十年。
十年归来,昔日爱人变作他人妇,这种酸痛令李寻欢愈发爱酗酒了。
如果说李寻欢的爱情止步于林诗音,是彻头彻尾的悲剧,那也太令人遗憾了。所以古龙大师最后安排了一个古灵精怪,俏丽机智的小姑娘(已成年),来慰藉中年浪子的伤痛。
这个小姑娘就是孙小红。
不同于电视剧里的拧巴无趣,书里的孙小红实在太有趣太耀眼,这样的有趣,连李寻欢都难以招架。
我特别喜欢看孙小红和李寻欢互相抛梗、逗趣,她总是非常适宜的揭开李寻欢心底的伤疤,又非常巧妙的去缝合伤痕。一来一回,李寻欢不自觉的被她治愈了。
她似乎很懂李寻欢的痛楚和优柔寡断,很理解李寻欢的怂,所以她从不逼迫李寻欢,总是默默地鼓励、安慰、追随。
而她又足够聪慧,甚至足够热烈、洒脱,像一朵盛开的向日葵,和她在一起,如沐浴阳光。
她爱上了李寻欢,便丝毫不扭捏,真诚而热情。她不怕惹人笑,也不怕被拒绝,坦坦荡荡的为心爱的人付出,坦坦荡荡的为心爱的人骄傲。与林诗音的内敛相比,孙小红的坦荡是那么珍贵(在相对封建的江湖中),常常让李寻欢心头一热。
中年浪子与小丫头,这样的设定确实有趣。难怪林诗音都要感叹,孙小红比自己更适合李寻欢:
现在她却知道错的并不是李寻欢,而是她自己。"那时我为什么要听他的话?为什么不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我是爱他的,除了他之外,我谁也不嫁。"孙小红柔声道:"我虽然不太清楚你们之间的事,可是我知道……"林诗音忽然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我也已知道,我看到你,才知道我错了。"林诗音瞧着她,心里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也不知是羡慕?是酸楚?是为自己难受?还是在为李寻欢高兴。李寻欢半生潦倒,心力交瘁,也实在只有孙小红这样的女人才能安慰他,否则他这次纵能战胜,以后还是要倒下去。
在小说的结尾,阿飞要远走,与李寻欢惜别,看到孙小红毫不避讳的握着李寻欢的手,感叹这对眷侣的不易。
当看到李寻欢苍老的脸上闪着年轻的笑容,阿飞也动容了,他明白孙小红治愈了这位心伤累累的中年浪子,所以他提出了要喝李寻欢的喜酒的要求。
而李寻欢也丝毫不躲避,欣然应允。
至此,这位爱情“怂包”总算不怂,求得了圆满。
结语:
《多情剑客无情剑》我读了不下五遍,每次读都恨不得穿越到书里,和李寻欢并肩作战,饮酒畅谈,哪怕在他身边当一个小丫头也好。
所以,我异常羡慕书里的孙小红,最后牵上了这样一双粗糙却又充满温情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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